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湘潭市雨湖区湘锰管理服务中心非法强拆合法房屋

2018-11-27 6:08:25发布21次查看
本人父母有一套位于湘潭锰矿冷水冲友谊村1栋5号的房屋(户籍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友谊村1栋5号),户主:高友枚,身份证号:43030219500604201x,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27日被湘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彭鹏带队非法强制拆除。据湘锰管理服务中心称:此次非法强拆,是湘锰管理服务中心联合鹤岭镇镇政府、雨湖区城管局、雨湖区安监局以排除危房的名义联合实施。此次非法强拆行为,湘锰管理服务中心并未征得本人父母同意,也未达成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到目前为止不仅未给予任何答复,也未给予任何安置。整个强拆行为,本人父母未见任何通知、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书。
据了解,房屋处于湘潭锰矿白云路——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工程建设及雨湖经开区工业园区建设征迁范围。详情见湘潭市国土资源局雨湖分局网站《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6〕8号》及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湘潭锰矿白云路(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k3+030-k8+500路段)工程建设融资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房屋本应属于国家道路建设及雨湖经开区开发征迁范围,理应按相关拆迁补偿标准,而湘锰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尽厚颜无耻,以拆除危房的名义实施强拆,其是否涉嫌违法问题?
房屋遭强拆已长达4个多月时间,本人及父母多方奔告,已在雨湖区政府、湘潭市政府及湖南省政府相关网站进行网上上访及投诉,也实地上门找过湘锰管理服务中心、雨湖经开区、雨湖区政府等部门,均未见任何部门给予解决,反而相互推诿,踢皮球,无人理睬。
本人父母年逾六旬,体弱多病,已陷入无家可归的绝境。对于基层部门的违法行为,难道党和国家政府就如此放任不管?不顾百姓死活?非要闹出人命,搞成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才罢休?
危房拆了也应该有相关补助的吧?房子拆了人住哪儿去呢?
房子被强拆至今已4个多月,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解决,也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与补助,两个老人面对的就是一堆残垣断瓦,欲哭无泪,湘潭锰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彭鹏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不顾百姓死活,国法何在???天理何在???
2016-09-26 23:03:0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