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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完善税收政策法规建言献策

2018-11-26 23:26:29发布26次查看
我为完善税收政策法规建言献策
1、2014年7月19日,我写了《个体工商户12个月累计开票超过80万元,要注销办一般纳税人的政策应当修改》,反映“不修改放宽政策,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流失国家税收,浪费国家资源”。打印邮寄,报送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两个月后,邵阳市国税局邓春林和石韦两位领导找到我,拿着上级领导的批示,高兴地说:“陈老好!您的建议被采纳了,可由当地邮政代开国税发票”。今年全国两会后,个体工商户12个月累计开票放宽到500万元。
2、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我建议把国税和地税合并。2018年1月18日,我写了《“营改增”增加了达到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负担——我为个体工商户的民生问题“鼓”与“呼”》。邮寄前,我给市地税局领导过目,报送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国税和地税原来因手工操作,不便于管理分成两家。如今云数据,电子高科技管理,建议把国税和地税合并,国税地税一起收,利多弊少。今年全国两会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目前正在合并进行中。
3、2017年11月19日,我撰写《个体工商户达到起征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危及民生太不公平》,反映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税收。只要多开1元发票,就成为达到了起征点,按照财税(2016)12号文件,除征收国税“增值税”和地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外,还要申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对于月销售3万以上,6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太不公平,危及民生。按6万元高的计算,毛利税后算6个点,只有3600元毛收入,除去房租、水电、物业、办公等开支,所剩无几。若2人经营是不是危及民生?少开1元票,达不到起征点免征稅,谁都懂,大家都这样,岂不流失国家税收?多开1元票,达到起征点,不但要征“增值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还要申报征收个人所得税,岂不显失公平!
据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正在核定。我希望并建议不要征收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
湖南首届金牌志(义)工、邵阳首届道德模范陈峰
2018年6月1日
电话:15347399536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祭旗社区鑫苑天
还要建议农村集镇免征各种税收,扶持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户
2018-06-01 17: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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