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新桥河派出所非法关押
请求依法查办新桥河综治办崔佑华,派出所曹浩,晋庆磊文武等人!
我叫郭孟佳,男,汉族,农民,1962年9月8日出生,儿子郭庆年,汉族,农民,1987年12月25日出生,住益阳市新桥河镇东新村新屋组,电话:13875369549,13487802869(郭庆年)
郭庆年,因故意地受到益阳市新桥河派出所曹浩,晋庆磊,文武和综治办崔佑华等人的冤枉而坐牢。事实经过:2017年3月20日,派出所晋文磊、文武和综治办崔佑华等人,冲进郭庆年家二楼,将他抓出来、推进小车,驶进资阳分局,本村治安主任郭新民说了句:“郭庆年什么事没有,抓他做什么?”他们回答:“问一下,没事就回来。”可时间过了28小时,郭庆年主动要求看守所民警,打个电话回家,在电话中郭孟佳问他,你是因什么罪被拘留,郭庆年说:办案人以破坏坟山为由,强迫郭庆年签名认罪。郭庆年自知没有过错,拒绝签字,郭庆年再说,因为实在受不了折磨就签了字。3月28日归家时,全族人看到郭庆年伤痕累累,郭庆年说,大概在一审讯室的时间只有4小时左右(应该有监控为证),莫名其妙地被转到二审讯室,二审讯室有一排铁栏杆,将郭庆年站着,反背手铐铐于栏杆,使之不能动弹。办案人在问话笔录写上一些污蔑事实,要他签名,他看到后拒签。办案人这时把手拷上下拉动,郭庆年疼痛难受,大声呼救,办案人将衣服包住其脑袋,用衣服堵住嘴巴。二楼下来了很多民警围观,问话笔录更换了几次,郭庆年自知从没犯罪,看到在最后的问话笔录上写的是:郭氏家族修葺祖坟时,帮忙挑过水泥、沙子。通过24小时不停摧残,郭庆年被迫签了名,而被拘留。
郭庆年究竟有何大罪,请看下文:因本组郭电华爷爷之碑,要再次立到郭庆年姥姥坟山里。2016年寒食节,新桥河派出所通知郭氏家族郭迎科、廖中华、郭孟佳、郭孟宏、郭孟椎、郭添燕到新桥河镇法庭,调解郭电华爷爷之碑要立到郭氏祖坟内,要郭电华出3000元,因郭电华不及时出,郭孟宏、郭孟椎不同意,却把郭孟佳、郭孟椎、郭添燕3人拘留,同时派出所派人协助郭电华等人将碑强行立于郭氏祖坟内(没出钱),不久,此碑不知何人扔到坟边池塘,此事发生时郭庆年在外省,过年才回家,根本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2017年3月20日,新桥派出所采用残酷之手段,逼郭庆年交待丢碑何人所为。
2016年正月初八动工,修了几十天,把坟山修完后,待2016年寒食节,新桥河派出所把无关的郭孟佳、郭孟椎、郭添燕拘留了,2017年3月20日,新桥河派出所曹浩、晋庆磊、文武和综治办崔佑华等人,用残酷之手段,关押郭庆年,新桥河派出所扬言要关押郭氏家族修过坟山的所有人,派出所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放出如此豪言壮语,因此特前来请求政府为民作主,讯速侦破此案,早日追究益阳市新桥河派出所曹浩、晋庆磊、文武和综治办崔佑华等人的违法行径,还民众一片朗朗青天。
此致
上诉人: 郭孟佳 郭庆年 郭孟椎 郭添燕
2017年3月20日
本帖文我局已收悉,正在核查中,随后将相关情况通报当事人。
黑暗,腐败
公仆不公,
请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人员以刑讯逼供罪、非法禁居罪依法逮捕,否则我们直接上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样的政府百姓如何放心,用如此手段逼迫百姓,哪有公平公正公开可言,强烈要求上诉到底!!!
真正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政府腐败,黑暗,愕杀人民的公道。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相信政府执法都是依法办事的。如果有冤案,直接可以去当地调查,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政府部门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部门,解决问题应该让有矛盾的双方都信服,而不是恃强凌弱,为快速达目的,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方式。
当官的不为人民服务,反倒欺压百姓,敢问这种人还配当人民的父母官吗?
当官的就是为人民服务,坚持公平公正的公义心
对待如此恶官,请上级部门一定要深追究,不能草草了事,否则怎么还无辜群众一个公道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我们人民不求你们为我们服务,只求你们不在背后捅刀子。你们如此做法,那要法律干什么呢!
警察是什么?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是人民的保护伞!
对于这种利用职权来欺压百姓的人,绝不姑息。
当官的有权有势,小老百姓想告也是难上加难
贪官
上级严惩贪官
综治办派出所如此残忍与村干部有关,应同步调查
与当地村干部有关,请有关部门同步调查
2017-03-29 16:5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