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交警队警员楚裕处理事故时,伤员未治疗出院就放走肇事者致使不能结账出院、索赔无门。
“现代公民二三四”网友: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队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09年事故依法依程序已办结,经与医院衔接,医院方表示,如当事人确实丢失了住院缴费收据,可本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目前,大队已派人一起到医院协助当事人办理了出院结算手续,并指导当事人后期事故处理。
最后祝您及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平安!
株洲县交警大队
2017年1月10日
当年是肇事者没来,不能结账,交警队也没有派人到医院。跑了很多次交警队、医院于2017年1月4日才派人去医院,当时医院还要求交警队所派警官复印警官证才办理结账。
医院表示交通事故的伤员结账要肇事者方伤员方一同携带交款收条才能结账
不要讲什么09年,又没有改朝换代
2017-01-09 12:2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