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在长沙上班的普通公民,今年长沙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让我们这群异地就业的青年对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现对廉租房租赁一问题提出个人些许建议:
近年来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给长沙经济带来了不小的驱动力,但就住房而言,这些中小企业大部分由青年大学生构成,企业也并没有配套的住宿硬件,听说政府会考虑将部分刚就业大学生纳入廉租房租赁范围,现政府可否考虑这种方法,即将廉租房批量租赁给一些有一定条件的(如高新企业等)的中小企业,由企业分配给自己员工。这样一方面给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方便了政府的管理,也给企业员工带来了实惠,增加了对长沙、对企业的归属感、凝聚力;另外一方面也避免了因员工的正常流动而导致的租房找房的麻烦,或单个廉租房租赁用户因工作岗位调动退补手续繁琐的问题。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主要分为三大类保障方式: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这三类保障方式针对不同范围、不同群体、不同对象,逐步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廉租住房实物房源由全市统筹,配租给本市城镇户口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暂未纳入廉租住房实物保障。2009年5月19日开始,我市已将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二年内在长初始创业办各类企业的,或农村贫困家庭中,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一年以内来长的大学生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针对中等偏下收入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用人单位自建自用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由产权单位制定和实施,报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