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建林,今年71岁,湘乡市龙洞镇敬老院敬老人员,我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1点28分从康加村3组返回敬老院,途经石头5组地段,被迎面开来的湘c1013号警车相撞,开车的是龙洞派出所吴新宇,这里路宽5米,一不是弯道,二不是池塘,三不是高墈,四无基建工地,五无行人,六无障碍物,吴新宇也未按喇叭,车祸发生以后,龙洞派出所未作任何善后处理。事后我到湘乡市公安局请示,说只是一般交通事故,找他们也无法处理。请部一个五保老人被警车相撞就相撞,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的事故,经过一年多时间对事故肇事人员不作任何处理,对受害人半点人道主义精神安慰也没有,难道吴新宇作为一个警察,就有特权在公路上撞了人就撞了人,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龙洞派出所在该所警察吴新宇开车撞我的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有作为吗?警察撞人可以这样不了了之吗?
湘乡市龙洞敬老院 沈建林
2017年5月20日
请部一个五保老人被警车相撞就相撞
五笔打法,应该是“请问”
多次发贴,是不是有人唆使呢?
2016年4月12日11时许,龙洞派出所民警吴新宇、协警吴佳在龙洞镇湘江村工作后回所途中,经过龙洞镇石头村地段,驾驶“湘c1013警”车与沈某林驾驶的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生刮擦(警车右后侧与摩托车保险杠刮擦),导致摩托车保险杠轻微损坏(左侧开裂)。事故发生后,由于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吴新宇与沈某林进行沟通后达成协议,由派出所支付维修费用,沈某林驾驶摩托车到龙洞镇铃木特约维修店将保险杠进行更换。
此次事故中,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存在网友所反映的民警故意伤害的事实。
湘乡市公安局龙洞派出所
2017年5月23日
2017-05-20 10:4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