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起,辰溪县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全部在3500元以上,而至前年已达每学期4500元,还不包括活动费用,兴趣班费用,还有空调费等等。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低收入家庭来说,这样的收费标准实在是让我们无法承担,现在小学的学费一学期也只象征性的收几十到两三百块不等,为什么幼儿园和小学的学费就有如此的天壤之别,还请上级教育部门领导百忙之中调查一下辰溪县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让我们的孩子也上得起幼儿园!!!万分感激!!!
是啊,特别是公办的也收那么多。
确实收的高,溆浦县最高也就3千左右
关于“辰溪县的幼儿园上不起了”一贴的回复
孤帆运影网友:
你好!你于“问政湖南”网站所发的“关于辰溪县幼儿园上不起了”一贴已收阅,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辰溪县目前共有幼儿园64所,其中民办幼儿园44所,公办幼儿园20所(6所需至2018年秋季才能开学),在园幼儿11851人。我县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主要是保教保育费。经查,2018年春季开学,农村公、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保育费在1000—2100元之间不等,平均在1800元左右;城区幼儿园在2800—3600元之间不等,平均在3200元左右。此外,代收部分有幼儿在园期间的中餐费(核定是农村每期550元,城区每期675元,个别城区幼儿园还有午点费每天3元);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费(每期40元),乘坐交通工具意外险(每期20元),幼儿卫生保健年度体检费(农村每年40元,城区50元);农村需乘坐校车的每学期需交纳不超过500元的乘车费。贴中所说个别幼儿园在入园期间收取幼儿的活动费、兴趣班费用、空调费等属违规收取。省发改委、省政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厅四家联合文件“关于修改教育收费管理部分内容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4〕1127号)中明确提出:放开民办学校(含幼儿园)部分收费审批权限,收费主体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自主定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对民办学校的收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我省未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收费办法前,必须遵循以下条件:1、依据价格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2、民办学校应得接收费标准相对稳定,确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制定;3、遵守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和家长“明白交费”,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监督。
经核查认为,2018年春季开学辰溪县幼儿的收费没有违背收费政策,对中途违规收取特长费、空调费等现象的我们将开展排查,也欢迎社会人士检举,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当然,自2015年春季民办学校收费放开以后,家长的经济负担较原来有所加重是可以理解的,待各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以后,一定会有所缓解。但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不可能象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一样免收学费。对个别特别困难家庭子女,可向幼儿园申请适当给予减免。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及辰溪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并积极参与我们的监督工作。
辰溪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2018-03-19 21:1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