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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龙山县茅坪乡干坝村干部民事调解乱作为

2018-11-26 3:09:14发布34次查看
控诉龙山县茅坪乡干坝村干部民事调解乱作为
尊敬的县纪委:
我叫姚付云,今年75岁,住龙山县茅坪乡干坝村三组。举报干坝村干部在民事调解中乱作为,导致一场小小的地界纠纷不断地矛盾升级。
事情经过如下:
我家责任田在本乡老场村水淹坪(插花地),与本组村民刘龙周接界。
5月10日,与刘龙周发生地界纠纷。本来是一个小小的纠纷,而且很容易解决。但是,在村干部的乱作为之下,导致矛盾不断地升级。田土承包到户之时,我家在水淹坪分到六个人的责任田份额,而与我家同一组的刘龙周只有三个人的责任田份额,我家责任田??刘龙周多一倍。无论是重新丈量,还是依老田界线,都能够很好解决这个小纠纷,只需要一个中间人进行撮合。
5月11日,我申请村主任刘龙孝调解(刘龙孝与刘龙周同一曾祖父,并长期与刘龙周之弟刘龙艾吃吃喝喝)。村主任刘龙孝根本不理睬。反问我:他(刘龙周)为什么没有占我的,偏偏占你的。并提出“一人一半”的处理意见。大家注意,这个“一人一半”就是村主任刘龙孝的调解水平,就是他优亲厚友,失去公正性,导致矛盾不断升级的根源,也是矛盾第一次升级。
5月17日,代理书记向昌群、综治专干向昌林来到现场,没有提出调解意见。叫我在问题没有处理之前不得耕种。我服从安排,没有耕种。
5月26日上午8点,代理书记向昌群电话通知我到村部调解,就在今天,出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导致矛盾全面升级。中午12点,我准时赶到村部,在村部前面的桥头上看见代理书向昌群和综治专干在一起。综治专干向昌林叫我到办公室去,大约三分钟左右,综治专干向昌林进来了,代理书记向昌群没有来,不知道搞什么去了。综治专干向昌林问我是什么意见,我要求重新丈量。接着,综治专干向昌林电话通知刘龙周之妻聂某,并按下免提。综治专干向昌林问:你在哪里,聂某回答:我到水淹坪插秧,向书记喊我种的。我当时就提出质疑:“既然是调解,应该三人对六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到场,你们叫我来村部调解,叫她去种,是什么意思?既然向书记叫我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得耕种,为什么叫刘龙周去耕种”。最可气的是村主任刘龙孝拖着长长的语气“田土不能荒”,这是什么理由?我真的不懂。
请问:村干部对民事调解是不是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村干部到底拥有的调解权还是拥有的是至高无上的直接裁决??,并马上生效?又是谁赋予了其权力?
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有15天上诉期,过了上诉期才能生效。一个小小的村干部权力竞比人民法院的审判权还大,是何道理?
事后,村主任刘龙孝、刘龙艾及其妻田某、刘龙周及其妻聂某等,众口一词:是向书记喊种的。
要求:一、茅坪乡政府对此次地界纠纷重新调解;二、要求对不负责的村主任刘龙孝进行诫勉谈话;三、要求对干坝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以提高其整体能力水平。
至此!
村民:姚付云
2018年5月28日
吃了原告,吃被告
关于对茅坪乡干坝村干部民事调解乱作为的答复
先感谢您对干坝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经调查核实,现就网贴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干坝村主任刘龙孝与姚付云、刘龙周双方都系干坝三组刘氏家族,而且刘龙周属于瞎子,其妻子聂桂兰属于驼子,为重度残疾家庭,而姚付云之子为乡政府副乡长,不存在村主任刘龙孝在刘龙周(重度残疾家庭)吃喝去欺负姚付云(干部家庭)。
二、根据现场查看和群众了解,刘龙周(瞎子)、聂桂兰(驼子)夫妻勤劳肯做,田地从未荒芜,与之交界的姚付云责任田多年荒芜,中间交界处有木桩隔开,刘龙周、聂桂兰在多年栽种的田地插秧,并未越过木桩,姚付云怀疑木桩被聂桂兰移动过,自家部分责任田被聂桂兰侵占,并将聂桂兰已经插好的部分秧苗拔掉,后经司法调解,村支两委成员同意,聂桂兰可在无争议的责任田(被姚付云拔掉的秧苗)补上秧苗,有争议权属未明确地方保持原界桩不动,待双方举证后确认。与村民姚付云状告明显不符。
茅坪乡干坝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2018-05-30 08: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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