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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化县彻查梅城房产商伪造他人身份证明一事

2018-11-25 15:24:07发布27次查看
我是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松山村村民李兴旺,现向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报案,梅城房产商李子瑜涉嫌诈骗和伪造身份证明!因我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而我因在外地工作,今年也因此事往返家里和工作单位多次,于我的工作也照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所以以这种方式进行检举,事情的大约经过如下:
2009年底我父亲李日生为我在开发商李子瑜手上购买了位于梅城镇梅山大厦803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是购房人自费办理房产证。房子购买后因我在外地工作,父母又是农民种地的,一直没去装修没住人,也没去打理。直到前年也就是2014年家人商量把房子卖了,于2015年春成功卖出。2015年底我联系李子瑜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李子瑜告诉我他已将资料交由姚某办理了,我可以联系他,随后我联系姚某,姚某表示房产证就在他家,不过后来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我父亲的名字不一样,错了一字,我父亲本名李日生,而房产证上的名字为李麦生。我提出了质疑,姚某说所有资料都是李子瑜提供的,他只负责帮忙办证,其他一概不清楚。后我又找到了安化县梅城房管所核实房产证,发现当时提交的身份证信息与我父亲的不符,房管所回复要开发商再次提供资料重新办证。我又找到了李子瑜,李子瑜的回复是他不懂这些事,要我找姚某,姚某推诿说是他多年不管这事了,当时资料是李子瑜提供的,他只是帮李子瑜一个忙。所以有什么问题还是让我找李子瑜!我再次找到李子瑜商量此事,给我的答复是让我问法官!后来,曹某出现称是李子瑜的同年,可以帮忙在这中间协调处理好此事,让我不要起诉,自己地方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想想也是,就同意了他的意见。结果事情到了一拖再拖到了九月份,一直没有进展,后来发展成了我在求他们在办事。随后我在红网上发帖求助,得到了安化房管局的专业回答。其回答是,当时办理的那张房产证是合理合法的,只是房管局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的真伪不负责。申请人应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而我父亲没有向李子瑜和房管局提供过任何身份证等材料,也没有填写过任何申请材料,都是由李子瑜一手操办,现在要么就对我及我父亲推诿,要么就耍老赖说其没有义务和责任。现事情成了我父亲花钱在李子瑜手上购买的房子不知道为谁买了。李子瑜这等欺诈我家人,实属可气,望公安机关彻查此事。拜谢!!!
人家要是一直耍无奈,建议楼主走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2016-09-18 01: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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