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湘乡市农合局和市医保局合并后,原湘乡农合局所设各村医疗点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动取消。给老百姓看病带来的不是方便,而是更麻烦。同时也给原批准设置的村农合报销点的村医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原申请点批准时村医需要自行购买软件使用费(3000元),复印机和交压金(1000无)。除压金退回其它损失目前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们不知道对你们无故中断被动取消后对村医造成的损失应该如何补偿?你们作为合并后的湘乡市政府主管医保单位应该对此作出说明。并对给村医造成的损失作出合理的赔偿。还有取消村卫生室定点报销好像并无益于方便老百姓看病。
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文件第六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兼顾普通门诊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因开通普通门诊定点资格需重新配备并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招标的医保服务智能终端设备,费用投入较大。为避免政策变动而带来损失,村卫生室暂未启动定点,待政策明确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定点资格推广到村卫生室。
湘乡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10月30日
2017-10-24 16:3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