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不为民作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邵东县六个公安 葫芦僧办葫芦案
2016年2月17日上午我向债务人讨债17万元,债务人不仅蛮横无理不还一分钱,反而嚣张打人,被债务人之兄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打断4根肋骨。我虽然报警求助,但2月17日上午火厂坪派出所到场的三个民警冷血无情,事发前不防范,事发时不制止,事发后乱作为,警德沦丧,警风急下,公信力几乎荡然无存!
因2.17轻伤案件的时间、事实和经过另有专文汇报,限于编幅.本文只截取了与事发当天有衔接内容的记叙:第5次:,2016年2月4日.我去催款,债务人陈智武当着李桂平、曾喜文、我和海霞的母亲说:"春节后还款,叫你女几自己过春节后到我家来拿钱,你们父母和村委做不了主。”第6次:2016年2月17日,我们先去找逆水村主任李桂平不在家,再去逆水村委办公室找人也没有人在,最后我们到距陈智武家只有数丈远的逆水村陈再田村支书家,我告诉陈支书:“在2016年12月24日那天我来讨账陈智斌就要拿木棒打我,并多次在电话中威胁:'你们上门来讨钱就打死了你'。”我们向陈再田汇报上述情况后为防止债务人赖账行凶打人,陈支书同意我们报警求助。2016年2月17日上午11点许,邵东县火厂坪镇派出所尹慧副所长赵柏林等三位民警接警后来到了陈再田家里。我告诉民警,前5次都是我一个人来讨账,这次是陈智武要我女儿春节后去他家里拿钱的,到场的火厂坪镇派出所的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没有阻拦我们去讨账,逆水村支书陈再田(15688225086)支持我们去讨账,并说“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你们自己按2015年12月27日李桂平和曾喜文二个村主任的调解协议要陈智武按协议归还欠款。”于是我与女儿及她妈仨走到距村支书家很近的陈智武家门口前边的空隙坪里,我说:“陈智武,你说要我女儿亲自到你家来拿钱,女儿今天回来了,你跟我们一起到村委办公室去一下。”债务人陈智武之兄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十分嚣张:“只要跨进我家门一步就打死你们!”此时陈智斌之妻尹建妮陈智武之妻杨照立马从家冲出来抓住我女儿打倒在坪里,两个女人压在我女儿身上手抓拳打,我想去扯开她们打人,但还没有靠近她们,就被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用拳猛击左背而沉重撞地,我几乎窒息,天旋地转,头晕目眩,我拼命爬起来,我肋骨剧痛得无法喊话,左脸伤口的血往下滴。她妈看到我和女儿被打倒在地,立刻跑到陈再田家里告诉坐在他家里的尹慧、赵柏林等三位民警和陈再田:“陈智武一家人出来打人了,我女儿和她爸被打倒在地上,出血了,麻烦你们快点去。”闵先娣(电话15573919137)看到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无动于衷,于是用手半拉半推着尹慧、赵 柏林等三个民警从陈再田家里走出来。当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慢吞吞走到逆水村上兴组村民龙丽华的家前的马路边时,我与女儿赤手空拳被陈智斌一家人一路追打到马路边上。此时陈智斌的娘刘翠英举起一把锄头来挖我和女儿,被马路边那家村妇龙丽华把锄头抢走藏到她屋子里,关上门。刘翠英举锄挖我和女儿这一个凶神恶煞的场面,尹慧、赵柏林等三位民警亲眼看到了。
然而到场的三个民警没有用记录仪记录这个刘翠英举锄要挖我与女儿的镜头,没有就地现场及时记录锁定在场人,没有现场就地现场调查取证.没有把当事人带到近在咫尺的村委办公室调查处理,睁只眼闭只眼,撤退到陈再田家门前的马路边上。我当时痛得很厉害,连说话也痛,我吃力地告诉赵柏林:“我被陈智斌用拳猛击左背撞地已造成肋骨折断有严重骨伤,痛得很厉害。”赵柏林说:“你们自己也有责任,不要说话了,先到火厂坪卫生院看伤。”女儿请求赵柏林把打人凶手陈智斌和受害人我们一起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赵柏林盛气凌人地批评我们:"我们来了你们就打架了!祸是你们自己惹出来的!”“派出所又不是你开的,难道你想带人就带人吗?”无可耐何,出车租司机曾敏开车送我去火厂坪卫生院途中,先路过李桂平家旁,从车上看见李桂平正在抽水干圹.女儿掺我下车去圹边告诉我李桂平(见我与李桂平讲话的照片):“我被陈智斌用拳从左背猛击撞地造成肋骨骨折,伤很痛。”接着出租司机曾敏把我们送到火厂坪镇卫生所, 我告诉值班男医生羊新伟和副院长申辉:“我被凶手陈智斌用拳头从左背击倒撞地,左边肋骨不知断了几根,痛得很厉害。”他们看到了我左眼面部肿大流血,说:"你是骨折必须立即到邵东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治疗。”于是,我们从火厂坪卫生院来到火厂坪镇派出所告诉赵柏林,赵柏林开委托书要我们去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和进行伤残鉴定。当时我身不由已.只能听天由命了。当时在派出时,尹慧、赵柏林并没有说过要把我们留下作完笔录后再去医院看伤.我也没有说过先去医院住院治疗这类话.只祈求过要他们用车把我们送到县人民医院.(因为出租司机曾敏把我们送到火厂坪卫生院就开车回家了),赵柏林没有答应,女儿只好打电话请另外一个出租司机把我送到邵东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见(2016年2月17日中午我在火厂坪镇派出所门前躬着腰痛得很厉害的几张照片。
2月17日上午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打我造成的伤,2月24日邵阳市中心医院ct影像诊断:"申服民左,侧第1肋骨后段、4、5肋骨前段及6肋骨腋段骨折。"3月17日邵东县人民医院ct影像诊断:“左侧第4、5前肋骨折(骨痂形成期)”。3月18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来为轻伤二级,业已构成刑事责任。凶手残暴殴打我造成数根肋骨断折的刑事犯罪事实,是经司法鉴定出来的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客观刑事犯罪事实。不管怎样黑天乌地,狼狈为奸;不管怎样只有强权,没有真理;也不管是谁.也不管何时,如果不立案依法处理陈智斌的刑事犯罪,反而作出我的轻伤是我自己造成的错误判断.即使我变孤魂野鬼,制造冤假错案者和2.17打人凶手陈智斌同样没有安宁之日!
然而,从猴年2月17日~狗年2月17日事发已2周年, 不仅主管此案的原邵东县公安局长朱甲云,分管此案的火厂坪派出所的副局长李少林,所长赵志伟,副所长尹慧,民警赵柏林和协警xxx六个公安至今未对2.17轻伤案没有作出任何处理,而且至今既没有依纪追究朱甲云公六个失责公安民警的任何相关责任,也没有依法对2.17打人凶手陈智斌做过任何处理,更没有依法赔偿我一分钱医药费(医伤费1点464542万元)和伤残费。于是我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逼上梁山的情况下,我重发于2016年11月7日和2017年2月19日向湖南省红网(邵阳)百姓呼声发表的以下网文:
法律就是公道人心;法治就是对公道人心的顺从;而大义正义则是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的法律一定是听取民意、尊重民意、保护公民权利不被政治交易或社会利益考虑所左右的法律;而不正义的法律则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甚至徇私舞弊、徇情枉法。有权必有责,有责应担当,失责必追究;重视和回应百姓的合理诉求,这是各级领导应尽职责。因此我强烈恳求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尊重和回应我的以下三点合理诉求:
一、坚决依纪追究邵东县公安局朱甲云等六个失责民警和相关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二、坚决依法处理2.17打人凶手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
三、依法赔偿伤残费、医疗费等一切该赔偿的经济损失费。
2018年3月8日受害人申服民
在扫黑除恶运动中,还有这些警察不依法办案,推脱责任,应该下岗。
2018年3月8日,网友申服民在红网论坛上发表《邵东县民警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帖,链接为http://mp.weixin.qq.com/s/rb1gson5axvyvzbx0_cr9a。
该帖中称,自己于2016年2月17日在火厂坪派出所被人打伤,邵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
现回复如下:
2016年2月17日,接到申某报案后,邵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由火厂坪派出所、刑侦大队、法制大队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查,申某所受伤不是由他人打伤。邵东县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决定书。申某对决定不服,向县局法制大队申请复议。经复议后,邵东县公安局维持不予立案决定。申某对结果不服,呈请向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复核,市公安局经调查后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网友申服民所写内容失实。
希望广大网友继续监督和支持公安工作,也请各位网友勿信谣勿传谣,共建平安和谐邵东。
邵东县公安局火厂坪派出所
2018年3月9日
2018-03-08 17:5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