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民政局不作为乱作为,略举15例
我们是芦淞区白关镇东庄村民。
刘建迪,78岁,去年元月暴发肠癌穿孔。刘建迪之妻刘淑媛,81岁,前年7月暴发脑梗死。刘建迪之子刘奇伟,51岁,9岁种牛痘时得了痘后脑膜炎后遗症导致智力残疾四级,是智残人,有证。
区民政局在处理我们的低保、困难补助、临时救助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铁证如山:
1、刘建迪刘奇伟的住房于2010年6月10日遭连降暴雨而倒塌,经济补偿和困难补助,我们年年申报,年年无果,区民政局不作为。
2、去年9月29日区民政局的《回复》诬我是“当今造谣派”。区纪委唐勋副书记、端木主任,区委组织部廖副部长一致认为,区民政局错了。但区民政局不认错,不赔理道歉,实属乱作为和不作为。
3、今年3月25日,区民政局的《情况报告》称“投诉人反映的民政局工作人员谩骂诬蔑上访人的情况,我局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区民政局还在狡辩,撒谎说假话,欺骗市、区人大,实属乱作为。
4、今年10月22日,区民政局发帖称,市民政局对刘建迪夫妇申请吃低保、困难补助已行政复议,确认不符合条件。实际上没有复议,是区民政局又一次撒谎说假话欺骗网民和上级,又一次乱作为。
5、从《回复》称我向区委组织部的汇报、建议是“告状污蔑”,是“威胁叫嚣”,是“颠倒是非,恶意诽谤”。
6、《回复》称我“歪典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区卫生局7月29日提出两个建议:“由于刘奇伟的父母都得了大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建议市、区两级民政局将其家人纳入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范畴”,“建议区委、区政府协调民政局将其家人纳入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范畴”,区民政局乱作为。
7、《回复》称我“夸大其兄家庭困难”。刘建迪夫妇共4次住院,住院总费用43039.87元,补偿19367.63元,自费23672.24元。100%的发票统计真实数据,被区民政局诬称为“夸大”,是十足的乱作为。
8、2013年11月20日,区民政局的《答复》称“刘奇伟与其妻子袁佩花,儿子刘义安在外打工”不实,刘奇伟只打了3天工,就被老板嫌弃而辞退。袁佩花有葡萄胎妇科病,经常吃药治病,还要陪护在姚家坝卫生院住院的母亲,区民政局乱作为。
9、《答复》称“刘团结夫妻两人在外打工”不实,刘团结无工作无收入,区民政局乱作为。
10、《答复》称“赡养人家庭年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上述“8”“9”条证明,区民政局此结论不符合实际,是乱作为。
11、刘建迪刘奇伟两个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请看:
①市疾控中心,特为刘奇伟开出困难补助证明。
②区卫生局文件证明刘奇伟父母大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提出两个建议,见上述“6”。
③白关镇人民政府证明:刘奇伟残疾属实,父母高龄大病,住房倒塌,家庭困难,请支持帮助。
④市民政局习副局长,10月9日给区民政局长刘中南挂电话督办。
⑤市卫生局刘建军副局长也给区卫生局梁局长挂电话督办。市卫生局办公室谭主任还自掏腰包捐赠200元(我们婉拒)。
区民政局在如此情况下,今年仍不批刘建迪夫妇吃低保、困难补助1分钱,实属残忍缺德,不作为。
12、正在刘建迪暴发癌症之时,正在刘建迪家庭经济困难之时,正在全家3人大病之时,区民政局此时此刻将刘建迪之孙刘义安的低保砍了,是十足的残忍缺德乱作为。
13、刘建迪夫妇受灾后一直没重建家园,被逼两夫妇分开吃住,刘建迪一个人吃住,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区民政局难逃乱作为不作为之责。
14、刘建迪之妻刘淑媛出院证明“脑梗死(右侧)、高血压3级、低蛋白血症、双肾结石”,10月22日被区民政局篡改为“轻度脑梗死”,实属乱作为,处处与民作对。
15、2009年湖南已实施临时救助,重大疾病致贫家庭可享受,其重点核心是强调“家庭成员”。刘建迪夫妇大病不救,也违反了临时救助通知精神,区民政局有章不循是不作为残忍缺德。
芦淞区白关镇东庄村
癌症病人:刘建迪
脑梗死病人:刘淑媛
智残人:刘奇伟
2014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28217621 13807417132
社会的许多不公平不正义,都是政府部门造成的,支持向上级直至中纪委举报
书上说的,法律永远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
低保是为保护什么样的家庭才可以吃低保,国家的执政人员要搞清
2014-10-27 10:4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