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是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永济乡杨树港村天鹅组村民 邹历智 男 35岁
我现在实名举报云溪区永济乡派出所越职越权助纣为虐滥用私刑胡作非为的行为,我愿为我所举报内容负责!
整个事件我先简单阐述一遍。(详细始末我会另外发贴举报)
2013年永济乡政府擅自对我所在的永济乡杨树港村天鹅组预征120余亩基本农田和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挪作非农建设。我家的2.2988亩责任田也在此次被预征的范围内,因为此次征收不规范,我家没有同意永济乡人民政府的预征要求,没有签任何征收合同,没有签任何征收协议,没有领取一分的征收款项!在这样的情况下,永济乡人民政府悍然强制征收,于2014年到2015年先后以水淹,挖机挖坑,填埋,修起高楼大厦的方式把我家2.2988亩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责任地强行毁坏夺取!
因为没有同意征收,也没有领取一分征收款项,本人于2015年8月3日早晨在施工工地用一辆三轮摩托车象征性的堵了工地大门。永济乡派出所在接到乡领导的指示后,出动了3辆警车到达现场。到现场后,永济乡派出所的陈所长不问青红皂白,直接跟我说:我只说三遍,要么你把摩托挪开,要么把你带走!(根本都不问我堵门的原因,直接就要抓人)因为害怕挨打,我主动配合派出所上了警车离开现场。警车直接把我拉到了道仁矶派出所关押起来。下午又拉到永济乡派出所,傍晚在我家没有接到任何拘捕拘留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就把我关到了长炼拘留所,非法拘留了我7天,于2015年8月10日才将我释放!(进拘留所之前我身体都是健健康康的,在拘留所被染上了脚疾,至今未愈)
我回家后,永济乡派出所的陈所长因为担心我会投诉到上面,影响他们永济乡派出所今年评先进单位,特意到我们杨树港村的党员大会上解释说这次派出所也不想把我送去拘留,是云溪区区政府要求把我送去的,为了杀一儆百!(我就奇怪了,拘留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是派出所所长想不想送去的事情?而不是应该不应该被送去的事情?而且不要任何手续,直接某个政府擅自可以要求的事情?)永济乡派出所的陈所长还威胁说如果这次哪个党员不配合他们评先进,他们就要把谁家大门上的共产党员户和平安示范户的牌子摘掉!(其实这句话就是说给我爸爸听的 ,我爸爸是党员,参与了这次威胁大会。我爸爸回家就跟我说不要闹了,再闹他们要把我家的牌子摘掉!我说这次不明不白的被非法拘留了,我肯定是要找个说法的,我爸爸见我不听他的,害怕被摘掉牌子,从来都不曾打骂过我的老父亲为了这2块牌子扇了我2个响亮的耳光!)
因为堵门被拘留了,回来后我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因为我的合法权益被人侵害,我选择了报警。结果永济乡派出所却说我这个不是他们管辖范围,不归他们管!我的合法权益被人侵害,我报警,你派出所就说不是你管辖范围,我自己去堵门,你派出所就直接无手续拘留我!不归你管的事情你拘留我干什么?什么有困难找民警就只是一句空话吧!你们就是某些势力的打手而已!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也许是采取了过激的行为,但是我的地是施工方毁坏的,我去堵他们门也算是冤有头债有主!在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下,永济乡派出所就把我非法拘留7天,还威胁我们不许说出去!砍头不过碗大个疤,如此欺人太甚,我就算被永济乡派出所下黑手暗算我也要将实情告知天下!
尊敬的松杨湖光脑壳用户,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了永济乡政府,该乡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发帖人的诉求:
发帖人邹历智于2015年10月9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所发贴件反映:永济乡人民政府悍然强制征收,擅自将基本农田和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挪作非农建设,并以水淹,挖掘机挖坑、填埋等方式强行毁坏夺取其家2.2988亩承包责任地;云溪区永济乡派出所越职、越权、滥用私刑,胡作非为及对其报警不作为等问题,要求处理此事。
二、调查情况
调查组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的形式,对网帖反映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邹历智,曾用名邹立志(居民身份证430603198101232512),男,1981年1月出生,现年34岁,汉族,高中文化,已婚,永济乡杨树港村天鹅组人,在家务农。
1、邹历智网帖反映永济乡人民政府悍然强制征收,擅自将基本农田和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挪作非农建设,并以水淹,挖机挖坑、填埋等方式强行毁坏夺取其家2.2988亩承包责任地情况不实。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是临港产业新区市政工程,该项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永济乡杨树港村天鹅组部分土地。2013年8月25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发布了该项目的《预征地公告》,2014年5月5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发布了该项目的《征地公告》,2014年5月9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该项目征(转)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和永济乡人民政府组成的征地拆迁工作组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青苗进行了实地登记丈量,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0〕25号)文件标准对土地两费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于2013年10月25日与杨树港村天鹅组全体组代表签订了交地补偿协议,征地水田48亩,按52500元/亩标准,补偿2533125元,专业蔬菜地76.58亩,按临近水田1.8倍即94500元/亩标准,补偿7236810元,共计124.83亩,补偿9769935元。土地征收款已全部支付给土地使用权属所有人天鹅组集体,该组于2013年年底召开组代表会议,制定土地征收款分配方案,并在经全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按土地征收款分配方案和发放程序将征地补偿款银行打卡分发给组内1100余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分配两费8400元。但邹历智全家认为被征地的土地费和安置费应该“谁种的田地,补偿费就要给谁”,而不能搞组内群众平均分配,加上其所种植的2.2988亩南瓜套种“天麻”地自认为每年总收入达14.4万元(据其个人计算方式:2.2988亩土地年收入是南瓜约5千公斤,市价2元每公斤,大白菜约8千公斤,市价3元每公斤,甘蓝约6000棵,每棵3元,另外套种了920株天麻,市价约100元一株!每年总收入为14.4万元),因而拒绝领取青苗补偿费和征地补偿款。
自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调查登记日起,永济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征地协调小组成员和杨树港村支村两委及天鹅组组委会、组代表及邹历智本人亲戚、朋友采取上门或约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到办公室等地点多次做工作,宣传、解读征收文件和补偿政策,苦口婆心劝导其“提出青苗补偿费14.4万元和土地费和安置费按征收面积补偿给个人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不要钻牛角尖。”但次次没有起到好的成效。至2014年10月止,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范围内54户被征收户除邹历智一户外全部兑付了青苗及附属设施补偿费。由于污水处理厂属全省重点民生工程,为尽快启动工程实施,港区管委会、国土分局、永济乡、施工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处理意见。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公司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于2014年8月8日在被征地村组重要地段张贴了工程施工告知书;为妥善解决好邹历智征地补偿诉求,乡征地协调小组还通过采取向岳阳市花板桥药材市场药商咨询、送样品、网上图片比对、请农业部门专家现场验证、找知情人打听等多种方式,证实邹历智于2012年通过互联网购买了所谓的“天麻”种子(实为云南所产一种叫大丽菊的菊科植物),在其父亲邹海生所承包地多处种植,实际并无多大药用或市场价值。 鉴于上述情况及多种工作方式都无效的情况下,2014年10月17日,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征拆协调小组依据岳政发[2010]25号文件标准,按青苗调查时现场认定的地类——蔬菜3000元/亩标准(注:岳政发[2009]16号文件附表2(四)药材的最高标准也是3000元/亩;根据相关征地文件规定同一地块套种作物,择其最高一种补偿),将其2.2988亩土地青苗补偿款6896元存入了其父邹海生的邮政储蓄帐户里,并约村、组干部一道上门告知其依法维权权利和渠道,同时送达了书面通知,邹历智及其母亲唐细久不服,拒收通知,并赶乡、村、组干部出门。2014年11月26日晚突降暴雨,降雨持续到28日下午。由于该项目地块正在进行地质勘探过程中,项目用地范围地貌破坏,沟渠淤塞,工地上积水严重,邹历智2.2988亩土块,一年多时间没有打理,形同荒废,地块泡水。拆迁工作组成员及乡农业站工作人员在得到村民小组组长报告后,立即赴现场察看并安排该组长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了疏通,并无乡政府故意将排水沟渠堵塞,引水淹其作物强行毁坏夺取一事。为依法维护征地秩序和发展环境,推动项目实施,2014年12月29日,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向邹海生出具了限期腾地告知书(岳市国土资告字[2014]g01号),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区国土局、乡、村、组7名工作人员一道上门送达。邹历智母亲唐细久不服,拒收通知,扬言中央有人,他要让干部们好看。自2014年12月30日起,邹历智多次拨打“12345”公众热线,多次向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网上发帖歪曲事实,污蔑乡、村干部。
2、邹历智网帖反映云溪区永济乡派出所越职越权滥用私刑胡作非为情况不实。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自2014年施工便道开工建设以来,周边群众要求承揽土建工程业务,矛盾纠纷不断,多次发生阻工闹事事件,影响较坏,为推动工程顺利建设,应区委、区政府和港区管委会要求,永济乡派出所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棚进驻民警,设立警务室。邹历智由于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又不甘心土地被施工方使用,在四处发送信访件和向周边群众散布谣言和讲狠话的同时,与其母亲多次到施工现场阻工,乡、村、组干部也都在获讯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劝导,将其带离现场商谈,但都无法做通工作。2015年7月以来,邹历智行为更加激烈。7月27日上午其驾驶牌号为湘f0xx01的红色长城哈佛h1型私家车堵住施工方大门约2小时,要求当场解决问题,致使施工方一台挖机、一台后八轮、一辆装载机等重型工程机械无法进出。经乡项目征拆组2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反复做工作,在派出所民警承诺应其个人要求民警先行离开阻工现场条件下,邹历智才将车开离。事后,乡、村、组干部通过与邹历智母子两人商谈或托请其信得过朋友出面劝解,都无济于事。8月3日上午邹历智再度驾驶三轮摩托车堵住施工方大门,逼迫施工方不把问题解决就不能施工。乡征拆组3名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赶到现场苦劝无效,施工方负责人再度报警,派出所民警付细岳、李新、赵刚等人接警后出动一台警车、一台治安巡逻车出警,派出所长陈洞庭路经港区办事,获讯后也赶到现场,对以堵门形式阻工的邹历智进行劝解,告知以堵门方式阻工是违法行为,要求其挪开车辆,协商解决,否则现场带离,进行传唤。邹历智头脑发热,一时冲动,扬言“车就是不移,你们有本事把我抓走?”,说完自己就钻进警车里,乡项目征拆组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拉都没拉住,喊也喊不下来。永济乡公安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及程序对邹历智进行立案和传唤,并通过电话通知邹历智父亲邹海生(电话13807305090)相关情况,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3、邹历智网帖反映云溪区永济乡派出所所长威胁和报警不作为情况不实。8月10日,邹历智释放后,乡征拆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出于稳控考虑,及时托请其亲朋好友出面安抚邹历智,其也确实平稳了一段时间,但由于始终不甘心土地被征用和要讨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说法,从9月16日起,邹历智又通过三番五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分局总值班室电话,扰乱公安机关办案秩序,恶心发难公安派出所民警。永济乡派出所干警每次接警都及时出警,耐心劝解,告知其征地诉求不在公安机关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建议其通过法院维权,并多次请乡、村干部及邹历智周边朋友劝说,但收效甚微。进入九月全省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全面铺开,应区、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永济乡司法所、派出所长都要到各村居和重点服务单位进行工作述职。8月25日,杨树港村综治民调工作党员组长会议召开,永济乡派出所长陈洞庭到会并向与会党员、组长述职。会长陈所长就永济乡派出所一年多的工作成绩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对全乡综治维稳和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和后一段工作重点着重进行了阐述。会上并无针对个人和发表不配合派出所工作就要摘共产党员户和平安示范户牌匾的说法。
总之,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各方依法履职,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行为,不存在任何越职越权、滥用私刑和不作为的行为。
2015年10月16日
2015-10-05 22:5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