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县交通局,县人民政府修建白云湖至兰容乡县级公路,违反党中央的土地政策,破坏农民的利益,侵犯人身权利,为私情私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打击报复,串通一条路线的人。蒙骗群众来签订无偿供地的协议,假借少数服从多数破坏侵占我陈立全个人的成片林地30亩,破坏测绘法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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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坏测绘法法规,所以陈远明为他胞兄不受侵占,拥护陈远明阻拦测量的标志路线。任意为他改变测量标志。
2.假借少数服从多数,破坏侵占我陈立全个人的成片林地30亩,不给我30亩林地分文补偿,农民出来讲道理反遭脚镣手铐
3.破坏农民在自己常年耕种的土地上种植高产能力的药材七叶一枝花,按市场价格每公斤400元的药材未得到分文的赔偿,事后我才想办法只好向红网举报,才勉强赔了我一万元的闭眼蔸钱,七叶一枝花全无没有赔偿
4.交通局、县政府、镇政府、村政府4个单位的领导,为什么来跟群众签订无偿供地的协议,是什么意思,是什么原因,签订了协议为什么第二条又不执行。
5.破坏我陈立全个人利益为什么不赔偿,土地法是怎么样规定的,有何道理。
6.为什么迫我去拘留,给我带上脚镣手铐,我犯了哪一条哪一款,陈远明正式为他胞兄阻拦测量的标志不准修路,为什么还拥护他,支持他,还尽力而为,为陈远明的胞兄山林测量的路线而改道,因为他是个(共产党)员有权阻路,有权阻拦测量的标志,又是组长要给他买个面子,你们的想法和做法也是对的,为什么法律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何在?
7.为什么给我组一条返道出城进团,你们说方不方便,难道给我另修一条返道是不是给国家折省钱吗?而不是给国家折省钱,而是给国家多浪费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你们说你们有道理吗?
8.我陈立全始终坚持中央的原则,如果你们硬着心肠不按中央的土地法政策办事违反法律,犯法是你们犯而不是我犯,你们把土地法看清楚,究竟是谁犯法。
9.中央的政策县干部共产党不坚持不维护,谁来维护,党中央的政策不但人民要维护,而且你们更维护。
10.如你们不按中央的土地法办事,到了2019年我的山林线路拿来植树造林。
举报人:陈立全
2018.6.16
尊敬的各位网民:
2018年6月16日,儒林镇工作人员发现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城步县交通局、县政府蒙骗群众来签订无偿供地的协议》,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已派出镇副镇长牵头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调查清楚后,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届人士对我镇工作进行监督。
儒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2018-06-16 23:4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