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元月26日在常宁市西部情小区售楼部购买了一套128.91平米的房子,当时价格是1500元一平米。赠送了22平米,房合计面积是150.91平米。
西部风情项目是由市顺达房地产何国强开发的。今天才知道,当时这小区“五证”不齐,就开始开盘卖房。2013年房子建好了,房子大了20多平米。现开发商又要我们补这20多平米的钱。
后来,办房产证统一每户收取2.1万元。2013年就把这钱交了,可是房产证迟迟办不到手。到房产局打听,说资料还没到房产局。并且办房子网签合同时,把原价的1500一平,改为1150元一平。把原始合同及收款收据都收上去了,这是不是偷税行为?
综合上述情况:市委市政府,国土,规划,建工,建设,房产,税务等部门,为什么2011年元月西部风情“五证”不符合卖房条件就允许何国强大张旗鼓卖房?“五证”不齐,导致顺达房地产开发商任意加大房屋面积,把楼间距大大缩短了,又没什么绿化,与当时的沙盘完全不符。是不是存在官商勾结的情况?
同是受害者,顶你!
2017-02-16 15:0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