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株洲市天元区新塘工区9队村民王庆云,男、汉族、1972年12月18日出生。
一、举报请求:
1、彻查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违规用地、违法强拆;
2、彻查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
3、彻查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公司涉黑;
4、还我基本农田、还我宅基地、还我房子。
二、事实与理由:
1、该宗土地征地程序违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四)条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
在土地征收报批之前,申请用地单位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从未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告知我们被征地农民,未组织我们被征地农民听证;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也没有经我们被征地农民确认,未将批准征地相关的事项予以公示。该土地征地报批程序严重违法,直接侵害了我们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
2、该宗土地审批用地违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家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2)政国土第325号的建设项目名称为“株洲市2010年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第五批次打捆项目(地块)”,既然该宗土地是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项目,为何未向我们被征地农民告之或公示该宗土地是重金属污染土地,也从未公示过重金属污染的环境评估报告;如果该宗土地的确被重金属污染,该土地必须是先有治理方案及治理后,再进行开发(现直接房地产开发)利用。该土地征地报文有明显的瑕疵,完全是欺报、瞒报上级政府而获取的无效报批文件。
3、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失职: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将未征用的土地(即毛地)出让给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
株洲市规划局于2014年11月14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新塘工区9队公示《西郡佳园项目规划》公示牌。我方于2014年11月17日向株洲市规划局提交:“该规划范围内有我的宅基地、房屋、基本农田以及自留地,直接侵害我合法权益”的《异议书》。2014年11月20日我方向株洲市规划局天元执法大队提交:“西郡佳园项目的建设在没有相关行政部门许可下,且侵占我基本农田”的《停工整顿申请书》。2015年元月20日我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违法侵占其基本农田建设西郡佳园,要求立即停工并拆除该违章建筑”的《关于株洲市规划局行政不作为的投诉》。2015年元月26日,株洲市规划局虽然组织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拆迁指挥部及我方在株洲市规划局天元分局开会,可是会后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依然一路高歌、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建设。虽然株洲市规划局未向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审批《规划许可证》,可株洲市规划局行政严重不作为。
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未获取《建设开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下,开工建设西郡佳园已长达10个月,株洲市建设局对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公司违规建设不闻不问,其行政严重不作为、失职。
4、公安部门纵容开发商涉黑
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2014年7月25日接连两个晚上偷袭,强行挖掘我家的经济林、菜地,故意损毁我家的基本农田,至今无法耕种。
整整一年后的当天(2015年7月22日),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次雇用三、四十名社会闲杂人员、两台挖机强行挖掘我王庆云唯一的宅基地、房子,打伤多名老人。
2015年7月22下午14点57分,邻居李爱梅打电话通知我“开发商挖我的房子,叫我快点回来”,听到该消息后我马上从公司往家里赶,在往回家赶的路上我边打电话通知我亲戚朋友、左右邻居。我15点12分赶回家时,被现场场景给蒙住了,足足有三、四十名统一着装的社会闲杂人员(无公安、法院、城管等政府部门人员)及两台挖机正在挖掘我的房子。在此情况下我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制止,我并拿起手机拍摄现场(留下证据),可仅仅只拍了27秒钟,十几个纹身社会闲杂人员蜂拥而上抢夺我的手机,不许我拍摄并要求我删除该视频,此时我不得不停止拍摄,为了脱离他们的纠缠,我说打110报警想以此脱身(果真有效),这时有一个较高、较黑的闲杂人员过来很嚣张的说“老板讲了,老板已就向派出所打过招呼了,就让他去报(警)……”,我于是马上(15点13分)打了110报警。我想,他们这么嚣张,派出所110警察来了如果真的不制止,开发商又雇用这么多的社会闲杂人员,我越想越后怕,于是我想搞点汽油来已备吓唬、制止他们行为。我搞来三瓶汽油瓶(说明:其中一瓶是茶水)又到达现场后并观察了大概十来分钟,看到两个民警确实没有制止,还有我们村(新塘管理处)村主任三人也在现场没有制止,而且这三、四名社会闲杂人员向我父母、姐姐、姐夫,邻居大打出手(有视频及截图),15点45分左右我一气之下拿刚才灌好的汽油,点燃并抛向黑社会人员集中的边缘,吓唬并驱赶他们离开。15点55分两台挖机、社会闲杂人员才开始慢慢离开。
为防止群体矛盾和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再次发生,特请求上级政府调查株洲市友谊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违规用地、违法强拆,彻查开发商涉黑。再次请求上级政府秉公而断,将党的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还一个公正廉明的政府! 还我一个平静、安全、完整的家!
此致
举 报 人:王庆云
联系电话:18673381696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新塘管理处9队
2015年8月3日
廖卫律师:律师意见 你好:
第一、关于你贴中反映的有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等问题,建议你方实名向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请求调查处理;
第二、关于土地违法问题,你方可实名向国家或者省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举报。
第三、关于公安机关不作为问题,你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廖 卫,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行政维权,较大、疑难民事纠纷代理,受理各类实名举报(材料请发邮箱:csu168@126.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0号天佑大厦26层,邮编:410001
电 话:0731-88804315,qq群:51082928
罗立志律师:律师 你好,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被拆迁人如果有签定安置协议但未搬走或拒绝搬走,法律赋予拆迁人的权利也仅仅是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可实名向国土局,城乡规划等部门举报.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黑呀!!!
2015-08-03 15:5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