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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虎溪村一村民家因病致贫,望救助

2018-11-24 5:23:47发布25次查看
尊敬的常宁市市委领导,尊敬的培元办事处罗格文书记:
我是常宁市培元办事处虎溪村村民。现在就我家庭贫困情况向领导作出说明。父亲2013年在东莞企石一工厂务工期间,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后经医院手术治疗,一双手掌除大拇指外,基本缺失,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五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在工厂主支付微薄的赔偿金后,与母亲不得不回常宁老家生活。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母亲在家一年期间,因为父亲残疾的无情打击,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终不能自理,于2015年因病不治离世。过了半年多时间,我的祖母也因病去世。人世间最凄惨的事也莫过如此。在支付了两位亲人的医疗与丧葬费用后,不但花光了父亲的赔偿金,也因此背负债务。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残越贫的情况真实的落在了父亲的头上。如此一连串的无情打击,父亲55岁的人,头发竟苍白如雪疾病缠身,堪比一七十老翁了。现在父亲面对的真实情况是:丧失劳动力,没有低保医保处于零收入的赤贫状态,仅靠两个大龄未婚的儿子供养,孤伶伶住在一栋破旧且漏雨的平房里。中央领导说过:扶贫攻坚的道路上,不会让每一个贫困人员掉队,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中央领导也说过:郡县治,天下安。
刘书记,您是本市父母官,身系天下安危, 仍能时刻牵挂贫困百姓的衣食住行。可就在您治下的虎溪村,村组干部漠视我父亲的疾苦,回避我父亲生活困难方面的合理诉求,导致其未能享受到国家对贫困人口的种种惠民政策,真不知他们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如村里一些家庭经济好的且有劳动能力与法定赡养人的却能享受到政府的低保,危房改造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等惠民政策。在此,我恳请刘书记,罗书记能在百忙之中,能指派工作人员深入虎溪村调研,治理扶贫落实乱象,并能到我家实地察看,看我所说的一切是不是捏造事实。并请党和政府能对我残疾的父亲伸出援助之手。感恩之情无以言表!
我的父亲:尹国桂
我的家庭地址:培元办事处虎溪村长塘组一号。
扶贫先扶志(智),帮穷不帮懒!扶贫在个别地方存在不公平的问题,其实靠政府低保也解决不了基本生活问题,还不如两个儿子努力一点,让你的父亲安享晚年!只要肯努力,明天会更好!
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对情况并不了解,就对我说出懒的人身攻击。对此,我暂且保留追诉的权力。二,你非议国家的低保政策,不知你是出于怎样的居心。正是国家低保的兜底,几千万老百姓的生存得以保障。三,如果真实情况发生在你身上,我想你就不会轻描淡写作壁上观。四,如果你是国家公职人员,从你的言论中,足可看出你远离群众疾苦,官僚主义严重。
楼主曲解我的意思了,首先,我不了解情况,也不具有评论你家事的资格。我的发言是大众化的言语,不存在针对任何个人的评判。其次,我说的低保问题,据我了解到的低保金也就是一个月两三百块钱,我要表达的意思是低保金对于一个实际困难的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最后,我只想说句鼓励的话,希望年轻人多努力一点,通过自己创造的条件去孝敬老人。
一,请培元办的老爷们对贫困户与低保户的标准说明。二,请培元办的老爷们对虎溪村的扶贫乱像给出调查说明。三,你们说的贫困慰问,是国家下拨的2017年春冬季救灾款,我父亲拿了300元,什么时候成了培元办老爷们的恩赐。四,在党中央决胜扶贫攻坚的战役中,培元办的老爷们一纸回复就能了事吗,对于我的父亲没有一丝丝的帮助,对我家庭的实际困难没有丝毫改变,我希望老爷们能有实际行动。
按国家贫困户标准是人均年收入2300,楼主三口人,两人打工,月收入2000/人,两人年收入达48000+,48000/3=16000多块,大大超过了贫困户的标准。按照国家对低保户的标准: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楼主家是两个儿子,均有劳动能力,月收入2000+,有抚养跟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这种情况肯定也不符合低保户。
扶贫要扶智,总是想着等靠要的过一辈子,怎么体现活着的价值?
一,国家贫困户标准是人均年纯收入,是要扣掉必要的吃穿住等等费用,不像你可以不吃不喝无病无灾的活到现在,在这好为人师混淆视听不懂装懂。二我是希望政府能拉我家一把,好让我能喘口气,撸起袖子加油干,早日脱贫致富。三,你口中说的等靠要的恶言中伤,我不敢苟同。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是呀被以前的村干部作假拿了那个虎溪危房改造,现在正在大马路上拆房起房
2018-03-26 2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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