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2015年2月17号,一个摩托车司机刮伤本人家用现代小汽车。双方发生摩擦,经协商事故报交警处理,途中对方当事人不服气动手打人(误打当地百姓),至使自己人受伤。后{许家坊派出所},{阳和交警队}介入处理(因为对方在慈利县公安局有人当官)。处理结果十分不公平!(1)在不具备任何扣车条件的前提下扣车超过10天,(2)在明知打假斗殴与本人无关的情况下要求我垫付医药费(且没有开具任何收据)。截止本人发稿事情任然没有进展。当地公安机关不成文的暗示本人对方关系人发过硬,叫我破财消灾。本人呼吁社会热心人士帮忙伸张正义,让为官不仁者,徇私枉法者,不作为者受到应有的制裁。
刮擦事故,双方都有过错,单单纠责哪一方都不好
刮擦,双方负什么责任,由交警认定。若车主未打人,车主对打人没责任。若刮擦未造成人身伤害没必要为人出钱。
2月17日(农历腊月廿九),在永慈公路甘堰乡四坪村路段(正值集日)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轻微刮擦事故(摩托车负事故全责),事故双方因言语不和起冲突,导致有人受伤(需住院治疗),并引起交通堵塞。阳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控制了局面,因事故已变为治安案件,按程序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暂扣双方车辆,是案件调查处理的需要,目前,小轿车已按程序放车。
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2月28日
2015-02-26 18:1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