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非法占用用林地,改变土地用途
难道不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吗
再次强烈请求立即拆除违法建筑
责令退回非法占有林地的联名报告
我们是原嘉禾县肖家镇乔田村委会村民,(现为行廊镇肖家行政村),现怀着无比强烈之情,再次请求主持立案查处迅速拆除雷牛保等人非法建设农庄的所有建筑物,责令退回所长期非法占有林地。其理由如下。
2011年11月30日原乔田村干部雷知苟,雷小成,等人末经招开村民大会,且未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经三分之二村民表决通过擅自与本镇乐塘村雷牛保等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完雷牛保等人仗着钱多势众,无视合同明确规定上的地界线,不仅大肆开恳土地,种风景林用于出售而且不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兴建高级豪它,且建起经营性的农庄,面积上千余平方(见照片),村委会在村民的强烈呼声下,于2013年10月16日向雷牛保下达了《越界清退通知》和《停止一切建筑的通知》,雷牛保也在此两份通知书上签收,但却视若罔闻,我行我素拒不停建和停止侵占。事后我们多次向县国土局,林业部门举报也无任何结果,致使其侵权违法形成有目共睹的事实,尔后我们又向《郴州市天天播报》栏目进行了投诉,该栏目组不仅亲临现场拍摄了其违法行为的事实且进行播报,但也无任何效果,见雷牛保的行为性质恶劣响较大,村委决定向法院起诉半年多了未得任何结果。我们认为雷牛保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而且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一是越界种植经济风景林,实际种植面积一项为329亩(尚有农庄,漁塘达百亩丿,严重超越含同规定的界线和面积,二是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选扯意见书就兴逮休闲农庄。三是未经国土部门办瑆使用证就破土兴建高档住宅和兴建农庄破坏林地改变用途违反《环保法》,《林业法》的相关规定。四是各种形式的制止不予理采,这难道不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妈?为此特请求立案查处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
报告人 雷三仔 爱国 光海 天生
2017年6月24日
是开发商占用林地建房建山庄
300亩山以1800亩每年和原村支书签定合同。签了36年。这种非法合同,中华民族2000多年都闻所未闻。即使再腐败的清朝也不会签这种合同。政府不管不问。当和事佬,致使雷牛保更加嚣张。违规多霸占我村80亩山,再林地上私建别墅。你们评个理。
2017-05-24 10:2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