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乡高福村村民,是新华联二期的拆迁户,我家于20l5年ll月拆迁。拆迁前村乡两级和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承诺和前面拆迁户一样公平公正!我们也就鉴了协议!2016年11月我去村部要过渡费就说我和另外两家就没有过渡费了。(当时和我们一起拆迁的有十多户,他们都有过渡费,而我们却没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镇领导拿出一张2015年九月的文件说己经取消过渡费!当时鉴协议时并未见过该文件(2015年九月后拆迁的有好几家,为什么他们拿了过渡费而我们没)我们的过渡费凭他们说没有就没有就没有了吗?政府领导以这样的方式欺骗我们老百姓!我们又该找谁?(现在房子还没砌!不知等到何年何月?)请求上级领导给我一个公平的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到的您和另外2户没有过渡费的问题,根据调查了解后,现作出以下答复:
株洲云龙示范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9月14日下发了《关于明确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有以下四点规定:
1、引导货币安置方式,妥善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自购商品房)安置的,按2800元/平米*45平米/人的标准给与补助。
2、规范安置房销售价格,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安置的,安置房销售价格按照建设综合成本价核定。
3、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安置方式的,按安置人员只支付十二个月过渡费。
4、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由于您和另外2户都是属于2015年11月新华联二期项目的征拆户,是在《关于明确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后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那么也就需要遵循该文件的都是共产党领导,却是不是同等对待!
既然政府下了文件,怎么只有三户没有过渡费,那又做何解释!
政府扣了房子的钱!房子还没有砌好,就应该付老百姓的过渡费!又不给地,又不给过渡费,难道还要老百姓来出租房子的钱吗?
2016-11-24 09:3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