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原机械厂住户,系原湖南永顺湘凌有限责任公司下岗职工及子女,2003年12月8日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没有住房的将原租住湖南永顺湘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住房租住给我们,租住期限为2004年9月1日至2044年9月1日,租金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以后的房屋维修都由我们住户自己负责。以前修的房子面积都不大,厕所也是公厕,我们所有的生活起居都在这里。后来听说国家推出了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也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自从了解这一工程后,我们就一直观望着棚户区改造这一惠民阳光政策,并盼望着这一政策能落实到我们这里,能让我们从“忧居”变成“宜居”,能让我们住上有厨房、有厕所的新房。2016年9月我们盼望己久的惠民政策棚户区改造终于来到我们身边了,可也从这时开始我们的噩梦也开始了,当地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枉顾百姓利益,对百姓实现粗暴的强拆。
事件经过:2017年2月7日,当我们还没有从春节欢快的气氛中缓过神来强拆开始了。在我们与永顺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永顺县锦帛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我们所居住房屋进行了强拆。当天中午接到邻居电话说你们都不在家现在有人在拆我们房子己经拆到你家楼上了,当时我母亲是居住在房屋内的,她早上7点多出门回来也没留意自己呆在屋内,幸好有邻居在外叫了她不然后果不敢设想,我们当时叫停了对房屋进行拆除的施工人员,并给指挥部工作人员打了电话,一姓向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也对施工人员说你们不能拆这边我们还在协商中,施工人员停止了施工,他并把情况反映给了指挥部指挥长。后指挥长及我们河西社区一网格长还有一指挥部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他们站在车路对面远远的望没有走过来,说没有拆到你们家呀!于是我们说你进来看一看,我家楼里上已经被拆掉了,今天又在下雨,你们叫我们如何居住,还拿老百姓的生命当不当生命。当时指挥长就说楼上的人员已经签字,我们拆的是楼上的,不关你们的事。作为一个国家公务人员说出这样的话合理吗?你把楼顶上的瓦及楼上的房屋拆除了之后我们楼下还能安全的居住吗?后来我们到指挥部跟他们反映情况,但还是不了了之,他们一个个都走掉了,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
当我们协商无果的时候,2017年2月9日永顺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及永顺县河西社区在我们居住的房屋四周张贴了一份公告,拆迁公告上面显示的公示时间是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0日至,我们还想趁在这个时间之内,把所有的事情弄清楚,把所有的政策弄明白,在合同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与永顺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和锦帛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可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公告时间未到、老百姓还居住此房屋内的情况下,未做任何保护措施强行的情况下再次在老百姓的头顶上施工,拿老百姓的生命不顾。
2017年2月13日上午,我们又听到外面有敲打拆屋声音时,我们赶紧到屋外看,正看到有四人又在对我们所居住的房屋进行拆除,我们当即就去跟施工人员说:“我们正在协商中,还没有签协议,中间还有很多没有弄清楚,合同还存在问题,你们暂时不要拆,你们这样做不行,下面还居住到有人,万一砸到人的怎么办?”施工人员说:“别人花钱请我们来拆的,我们不知道情况,别人给我们付工资我们就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在他们这样说后,我们就说:“你们先别拆了,是谁叫你拆的你把他叫出来,不能把我们的生命当儿戏。”施工的人员当时就没有对房屋进行拆除,他们的领头人当场播打了一个电话,等了一会儿来了一个带红帽子的男人。我们问是不是他叫施工的,施工领头人没有明确的表示,那个带红帽子的男人也没有承认是他。我们又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迟迟没有人来。于是我们决定派一个去指挥部问情况,还没来得及去指挥部问情况,就来了一批穿着公安制服的人员,一来就说你们为什么阻制施工,阻制施工是犯法的,你们不知道吗?他们拿着摄像机给我们摄像,于是我们就请求他们出示工作证给我们看,他们一行人员没有一个给我们出示工作证,并且还说他们身上穿的制服就是工作证,制服代表工作证,在公民要求出示工作证时,他们没有义务配合吗???当时我们也想留下当场的证据拿出手机摄像时被他们阻止了,把我们的手机抢了过去,说我们没有权力录像,只有他们才有权力录像。我们问你们凭什么拆我们的房屋,我们不合法,拆别人的房子就合法了吗?当时他们一行人中有一个身材高大,体型偏胖的人就对人施工人员喊到,你们拆去,今天就是要拆。施工人员听到他喊了这话就再次挥起了手中的大锤等工作对屋房继续进行拆除。他们身穿制服的一行人员丝毫没有顾虑当时还住在屋房内,还在开门做生意等人员的安全,只喊施工人员拆。于是我们播打了110进行报警,接到报警后有一名公安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问是不是我们报的警,并向我们出示了工作证。问了一下当时的情况,他也未叫施工人员停止对房屋的拆除,当天一直有施工人员对房屋进行拆除。明知合同存在问题,难道就要我们这样签字吗?谁又能在明知合同有问题的情况下签字呢?棚改本来就是惠民政策,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可他们却背道而驰。在之后的几天,我们一直在协商合同有问题的部分,但他们指挥部工作人员不愿意为我们修改合同,说别人能签你们就不能签吗?你们就比别人聪明吗?
就我们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有:
1.合同拆除的房屋编号分别为1、2、4栋,编号为2的己拆,那么就只剩下房屋编号为1和4的房屋,有1栋只有12户居住,另一栋有39户居住,可为什么在12户和39户中签了协议的协议上房屋编号都为1呢?到底是给我们说的安置方式不一样而伪造了一份合同让我们看呢?还是有其他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2.在根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安置协议是货币安置,可我们并不认同,我们要的是住有所居,切实解决我们的居住问题,如果我们一旦按照他们的协议签了,也就是说我们以后有没有房子住,都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无关了,那我们的居住问题解决了吗?
3.在与锦帛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房屋面积及房屋栋号,按合同内是开发商无偿送给我们拆迁户20㎡加上我们自己以185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购买90㎡,也就是指挥部人员对我们说的110㎡的房屋。可合同也说了房屋面积以房屋管理部门测量为准,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可要是开发商修建的房屋都远远超过了110平方米,让我们老百姓从那里在30天内拿出超出部分的钱,两年的时间能找到购买那90平方米的钱都已经很难了,还要东借西凑。1850元每平方面真的就是棚改政策下的优惠购房标准。这是无形的增加老百姓的压力还是不让我们居住进新房呢?
4.当时我们看到所签订的合同都在指挥部,只有我被拆签方的签章,指挥部和开发商都没有签章,并且都存放在指挥部。就以上问题,我们要求指挥部工作人员及指挥部领导修改合同,正确处理这件事,他们拒绝了,一味的要求我们按照他们的去做去签。这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做的事吗?
更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2017年2月17日晚,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挖除强拆,当时隔壁的理发店还在开门营业,店内还有好几名顾客,他们就任由在着挖土机疯狂的对我们房屋进行挖除,丝毫也没有顾及到老百姓的生命。让人寒心的一幕幕就这样上演着,老百姓的利益、权益在那里?
就以上事实及问题望上级领导能重视,望社会正能量的帮助,在这个法制社会下不能让我们老百姓受欺压,不能让我们老百姓权益受到威胁,不能让这种不顾老百姓生命安全的事发生,要让老百姓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让我们老百姓的根本权益得到保障,能真正享受到国家棚户区改造的惠民政策。
向刚 向前
国家棚户区改造本是惠民政策,却被操作成了害民政策,甚至要命政策,在楼下还有人住的情况下强拆,违反自己张贴告示内约定的时间,不打招呼就强拆,一点没有把百姓放在眼里!
而所谓的货币安置协议,除了上述的问题之外,还规定要一次性交清全部的新房子购房款,不能贷款按揭。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这就是想要原本的住户放弃自己的房子,给房地产商创造更大的利益,如此刻薄的条款,实在叫人心寒!
扭曲国家政策,一味肆意妄为,完全不顾百姓的安危和利益,夺人房屋,与房地产开发商沆瀣一气。漠视法律法规,用职权强压百姓,不仅没有把惠民政策落实,反而让百姓失去房屋,担惊受怕!
希望上级领导重视!
永顺县棚户区改造情况
永顺县政府网 2016年10月28日
今年以来,我县围绕州委、州政府下达的“两房两棚”建设任务,把其作为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任务目标
今年棚改计划为3522户(含城市危房改造项目5个),计划投资4.18亿元,分为17个项目点。其中:
(一)城区部分11个
1.玉屏社区建二公司危房改造项目50户;
2.灵溪镇烟厂棚户区改造项目500户;
3.永顺一中危房改造项目50户;
4.灵溪镇宝塔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00户;
5.州二民中危���改造项目50户;
6.灵溪镇北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20户;
7.粮食局楼危房改造项目44户;
8.灵溪镇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500户;
9.天安门宿舍搬迁109户;
10.永顺县实验学校危房改造项目50户;
11.灵溪镇玉屏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00户。
(二)乡镇(灵溪镇除外)6个
1.塔卧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10户;
2.松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20户;
3.泽家镇列夕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400户;
4.青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07户;
5.万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00户;
6.长官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20户。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先易后难,狠抓进度。我县棚改项目已全部完成施工图设计,宝塔、小溪、松柏、纺织厂等棚改项目全面实施,已开工2219户(��工率63 %),使用贷款9200万元。
(二)搭建平台,购买服务。按照州住建局年初会议精神,我县成立了“永顺县朝辉安居工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专项服务于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县人民政府确定了永顺县住建局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购买主体,县住建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了“永顺县朝辉安居工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承接主体。目前,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4.18亿元已进入财政购买服务目录。
(三)拓宽渠道,积极融资。我县加强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积极与国开行对接,现已基本完成我县17个项目贷款可研报告,并经国开行初步审核通过,预计贷款金额4.2亿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原改制企��遗留问题多,老职工对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期望值过高,棚改工作困难大,进度缓慢。
(二)规划管理不到位,小产权房建设,不仅阻碍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将会产生更多的棚户区。
(三)前期建设程序复杂,耗时多,影响工程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棚改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同时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现11月底前全面开工。对工程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县政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简化建设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办���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招拍挂、开发建设、资金拨付等各项手续办理,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开发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根本就没有这一块
2017-04-13 17:4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