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我的三个案件无一不是十分明显的枉法裁判错案,尽管本人上访申诉多年但至今得不到纠正。(详情可询问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李大同志。)黑暗太多,活着真累!作为一个共和国公民,最大的痛苦就是没地方说理。没公平正义,就没道德的基础,道德底线就会丧失;没公平正义,不满和冲突就接踵而来;没公平正义,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受害者;没公平正义,就没合理财富分享;实际上,没公平正义也就没真正民生;没公平正义就没社会稳定。
枉法者竟然可以不受追究,法律的尊严何在?执法犯法,不可原谅。我已不再考虑是否能在这个国家自由地行走,也不再考虑是否能在这个世界勇敢地活着。无论为之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那都是我深思熟虑的决定。
法律是社会的公器,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一旦失守,伤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党的政法工作的形象,乃至党的整体形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我研读一些地方对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感觉从字面上看,已非违纪行为,而是犯罪行为,但通报又未叙明将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的内容,且对当事人作了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也就是说,纪检部门不认为违纪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这种情况检察院该不该提出检察建议呢?
中国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该引起全社会尤其是执政者重视了。
不要让冷漠和推诿,成为积聚怨气的原因;不要让绝望者,用暴力来诉说他们的无助。
平反冤假错案,要有错必纠。不能为了政法单位的颜面,放着明明是处理不当的案子不管。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
平反冤假错案,要有错必纠。不能为了政法单位的颜面,放着明明是处理不当的案子不管。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
2016-01-04 14:4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