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我叫万辉,身份证号:43038119861210****,系湘乡市棋梓镇龙江村三组人,吾父亲万冬仁(50岁,身份证号:43032219670109****)在湘潭市杨梅洲大桥北引线工地务工,该工程建设单位: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9时许 我父亲在施工过程中(我父亲的工作用手推车推沙土,该工作本由二人负责,二人一起装沙,一起推车,7:30分上班,8时30分另一人被抽走,我父亲一个人又要装沙,又要推车,劳动强度倍增)意外摔倒,倒在装车的沙土上,面部朝下,埋在沙堆中,因沙子堵塞呼吸导致昏厥,自己不能爬起,直至10时才被发现,发现人报告公司项目部,项目部通知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赶到现场后10时36分才拨打120急救电话。11:21分,120医生赶到时呼吸心跳停止,宣告死亡。如当时另一名工友未被抽走,或安全监理员在现场就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如及时拨120急救电话,我父亲一定会抢救过来。施工负责人未通知家属,工友打电话后我们才知道我父亲出事了。
我们是老实的农民,见识短,施工方认为他们无责,只愿意支付3万元丧葬费,及少许人道主义救助,拒绝承担责任。我通过律师咨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我父亲的死完全符合工伤(死亡)。施工单位拒绝承认工伤,认为我们如果要按照工伤(死亡)来补偿要我们提供证据,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其近亲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施工单位拒绝举证。我们双方协调了四天,施工单位,采取拖延,敷衍的方式拒绝赔偿。
我们现在入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有跪求请政府各级领导出面,为我们主持正义,慰藉死者亡灵。
泣血叩首!!!
报告人:万冬仁之子
2017年12月22日
我是发帖本人万辉。感谢各位网友的关心和支持,我父亲的事情已得到了妥善处理。也感谢中交三航局及当地政府对此事的关心和帮助。
2017-12-22 08:3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