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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公安局执法无力,麻山村偷盗惯犯逍遥法外

2018-11-22 8:36:25发布16次查看
慈利县公安系统执法不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惯偷唐小平,49岁,居住慈利县赵家岗麻山村1组,曾因团伙盗窃获刑十年,于2009年服刑期满后,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励,在赵家岗乡一带以唐小平为首的盗窃团伙,大肆偷盗农民的耕牛,羊,鸡,当地群众多次举报,执法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人问津,于2014年7月3日凌晨,该团伙在麻山村七组唐国平家作案,现场杀死已怀孕4月多的两只优良品种波尔山羊母羊,价值5000元,并偷走看家大狗一只,凌晨五点半,失主发现被盗后,沿着血迹找到唐小平家里,羊已被团伙转走,狗还藏在他家的楼梯房里,当时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报110,现场取证,主犯唐小平被派出所带走后,仅拘留10天,行政处罚500元,所长说证据不足无能力追回赃物,唐国平多次去县派出所领导都说没有证据,在没有给受害人任何结果的情况下放走犯人,让犯人逍遥法外,严重影响一方平安,望各级领导明察秋毫,还我公道,为名除害,严肃法纪,匡扶正义,保一方平安。
“失主发现被盗后,沿着血迹找到唐小平家里,羊已被告团伙转走,狗还藏在他家的楼梯房里,当时人赃俱获”楼主如果说的是真的话,我认为这是铁的证据。现场都发现了证据,为何“派出所领导都说没有证据?”。楼主在现场拍没拍摄现场,有的话在网上发出来让大家共享一下。
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10天,行政处罚500元。发帖人可以对公安追赃能力提出质疑,要求追赃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么看来,公安执法还是有作为么。
  关于对《慈利县公安局执法无力,麻山村偷盗惯犯逍遥法外》网贴的回复
对于赵家岗麻山村村民唐国平家中被盗,我们深表歉意,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目前,我局已经立案开展侦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3日凌晨,唐国平称家中被盗两只羊、一只狗。当日在同村村民唐小平家中发现了一只狗,后失主唐国平将狗领回,江垭派出所随即开展立案侦查。唐小平不承认狗是偷的,而是购买的,也无证据证明失物系唐小平盗窃所得。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规定,唐小平因收购赃物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目前,通过多方协调工作,当事人双方已经于2014年9月4日达成调解协议,表示不再提旧事、不再做商和气、感情的事情。
慈利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30日
2014-09-03 2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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