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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洋岭老纸厂后居民自家房屋左侧修路说明

2018-11-22 7:20:18发布19次查看
关于自家房屋左侧修路说明
县政府、县规划局有关领导:
你们好!
我是洋岭老纸厂后一户居民,09年县政府县拆迁办下文说要拆迁,但一直未见拆迁。我自家房子左侧原来与颜应华家预留有两米左右的胡同,是死胡同,一为方便两家采光,二为后面杂屋的进出方便。以前做了水泥硬化,由于颜应华家拆迁,以前胡同水泥路面砸坏不少,拆迁办因此而作了适当的赔偿;其次因为拆迁补偿安置居民,县政府将屋后山体推为平地(除洋岭本地坟山在外)。去年,县政府为洋岭本地坟山修建了高约5米、宽约1米的防护保坎,几乎与我家屋基相平,因拆迁,道路破坏殆尽,本地老百姓种植作物、本地上坟的老百姓都往这条新开辟的路上行走,以前的死胡同现在变成通路了。因建房时用的是莳瓦,又没有封边,此地有时风特别大,瓦片时而会掉下,这样对人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一、道路不平而且狭窄,二、总在屋檐下走,安全隐患较大。过往的老百姓希望把路适当扩宽,修平整;而且免费送来了鹅卵石、沙石等建筑材料,要我出点力,将路修好,鉴于左邻右舍、老百姓的好心考虑,今年利用暑假自己有空余时间将自己房屋左侧的路重新硬化。
今年(2016年)8月4号,云阳街道办事处两位同志到此地,认定是我在修建水泥坪,叫我停工;8月5号县城管两位办事人员送通知说要拆掉。政府不为老百姓生活排忧解难,民间百姓自己修路,难道错了?到底违反哪一条法律?希望相关领导给予一个说法。
申诉人:肖福文
2016 08 05
过往老百姓签名:
相关领导处理意见:
签 名:
日 期:
网友“汇仙寨主人”,您好!
2016年7月份,我街道接到县征拆办通知:肖福文所建的这段水泥路为原已征收的国有出让土地。目前,肖福文未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许可将该土地硬化(长4.8米,宽3米,厚0.2米。面积14.4平方米),变成个人使用,是典型的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为避免第二次拆迁,我街道下达了停建和自行拆除通知,并上报到相关部门,建议拆除。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4日
2016-08-06 1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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