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的一名普通市民,大学毕业留在长沙,在长沙没有房产,户口是和哥哥在一起,现在我已经结婚了,小孩已经四岁多了,快到上学年龄了,想接回身边读书,请问我小孩户口可以迁回长沙吗?(原来是随他妈妈,因为在他妈妈那边出生,他妈妈是外省的),还有我老婆的户口也可以迁到长沙吗?谢谢!
您好: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如下:
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
凭证材料有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