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慈利县二坊坪镇二坊坪村冉家坪组老人,张珍香,80多岁,身体状态很差,常年生病吃药,和一有精神、视力双残疾的40多岁未婚最小儿子相依为命,房子多年前塌了,现寄居在大儿子(08年已去世)家,无法耕种,无任何收入,常年靠女儿、女婿、孙儿、外孙接济。早些年当地村委、乡委还时常看望接济,每年低保补贴一些,可以日常买一些药物,2016年开始,突然又取消低保了,原因未明,希望当地政府部门监管,看一下都是什么条件的人才能享受低保,哪些条件符合或不符合,谢谢。待有时间,我亲自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过问。
可能是看着老人有人赡养所以取消了
尊敬的网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二坊坪镇民政工作的关心。了解到您关于《质问慈利县二坊坪低保评选原则》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慈利县二坊坪镇人民政府
看到及时回复,还是比较欣慰,说明至少再关注这件事情,但当时在低保评选的时候,是真的考虑到这些条件了么?
其次,对回复结果我只能说基本满意,60分吧。因为没有对其当事人的真正原因进行说明。当事人其户籍是其本人与最小的儿子,无房、无业,小儿子眼睛是残疾,但是其主要是精神残疾,虽在外务工,但无法给其母亲提供任何经济补给。
文中描述的子女的条件应该基本属实,但都是分家的儿子与外嫁的女儿、女婿。
最后说一句,如果评选是按家族式、裙带关系评选,我认为合理,如果是按个人、按户籍,我认为结果还是有偏颇,希望当地党委及相关责任人慎重、慎行,谢谢。
2016-11-03 12:3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