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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大西门社区和澧西派出所无故强行关押老百姓

2018-11-21 20:56:48发布71次查看
3月26日下午三点半,澧县大西门社区工作人员罗云和澧西派出所李超等两名民警,无故将我关押到澧西派出所,我说要接小孩,我给冯波书记打电话,他说不关社区的事,别找他,与他无关,后来澧西派出所就无故关押我到了27号上午12点整,大西门社区工作人员徐志强和一民警将我带出拘留室。我问他们凭什么无故关押我24小时,他说我俩无怨无仇,李超说这是政法委高书记的意思。请问老百姓还有没有安全可言,这还是法制社会吗?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吗?
哇!
不可能没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留置室是看管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场所之一,一般只在派出所设置,可以将违法嫌疑人留置24小时,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被留置人在此期间丧失人身自由,留置期后如果要采取强制措施,要移送看守所。
2018-03-28 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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