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我借贵平台向领导反映我的问题,请求领导解决我的问题。也让大家看到我的问题,请大家评评理。
我是衡东县内一乡村教师,名叫何俊维。男,46岁。一生命运坎坷。无子女,也无忠实伴侣。一个人生活,近几年身体不好,在休假。可能也没单位接收,因为身体有问题。
我现在住在别人家里。祖屋被毁,当时村里给我8x17m2的地,只建前面两间,占8x6m2,已不好住。我现在想把自己的8x17m2的屋都建好。无奈镇国土所不批,理由是我是城镇户口。
真是有意思,没有看见土地管理法禁止城镇户口使用集体土地。衡东几千教师在农村工作,都在农村建房,怎么可能每天上完班跑到衡东城里去买房居住。
我在衡东霞流李家龙村这个出生地住了四十多年了,虽然只有两间房,虽然现在是住别人的房子,但我已适应这里的生活,怎么可能再买房住到城里去,我买得起吗,我生活的习惯吗,何况我一个快疯疯颠颠的人,还不是在老家住到死罢了。
一个人居住的地方也没有,难道要一个人挂在半空中,真是笑话。一个农村贫困人都可以有政府出面建房给居住。而我一个在乡村教育奉献几十年时光的快要病倒的落魄教师,竟然自己出钱,在以前规划的宅基地上建房,霞流镇国土所竟然被不批。真是好笑。而这就活生生存在。
真要质疑他们的动机。是乡村教师地位低,不给面子。还是我落魄大家不但不同情,反而助纣为略,充当恶势力的帮凶。
有些累了,希望领导重视我的问题,解决我的问题,把以前批给我的地给我建房,不让我居无定所。
此致
敬礼
衡东霞流乡村教师 何俊维 敬呈
2017.7.18
谢谢贵平台给于审核,修改,刊发。理性发言,理性维权。敬意!
请路过的网民,支持,顶,传播,说句话。领导重视一下,共同解决民生问题。营造一个好的生态环境。叩谢。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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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11:3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