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安仁县祥龙商业广场二楼商铺返租金事宜

2018-11-21 20:06:12发布49次查看
尊敬的各位领导:
见留言好!
非常感谢在百忙之中抽看阅读此留言,本人于2013年中旬购买祥龙商业广场二楼商铺,开发商为富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负责人:罗长城)。《合同》条款规定付款即日起五年内返还40%租金,年返还率8%。截止今日为止,从2016-2017年两个年度开发商均未返还一分钱租金。
期间商铺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讨要租金,开发商负责人罗长城均是口头答应某某日期返还一部分,最后均是一场骗局。二楼商铺业主们多次到县信访局反映富城开发商罗长城拖欠租金事宜,政府也是忽悠二楼商铺业主,期间2017年中旬,由县政府一副县长答应从龙西湖项目的工程款中截留一部分作为返还租金,结果也是空空一谈而已(备注:龙西湖是富城开发公司负责人罗长城的项目)。
各位领导,购买商铺的大部分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朴实农民,是多年省吃俭用积攒的辛苦血汗钱,业主们不希望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跪求各位领导出面协调,与开发商罗长城协调,返还业主们的租金,多谢!
尊敬的业主:
您们好!关于你们在红网反映县祥龙商业广场二楼商铺返租一事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调查此事,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返租销售的合法性确认。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因此,从相关法律层面讲,开发企业返租销售是违法行为,而且销售之初,并未有业主到我局反映此事。
2、相关建议。祥龙商业广场二楼商铺业主就返租一事曾多次到县信访局、县政府上访,当时我局相关领导就说明了该观点,司法局部门也介入了此事。为了确保业主的权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也可向项目责任单位中医院反映协调。
2018-01-30 18:26:2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