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被无端取消贫困户,不能享受国家帮扶政策的
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张茂昆,男,汉族,1978年12月2日出生,住沅陵县凉水井镇莲花坪村干溪组016号。公民身份号码43302219781202****.监护人张德林(张茂昆父亲)联系电话;18307424897.
我因病于2015年1月19日入住医院,经诊断为:1.急性脑梗塞;2.高脂血症(见诊断证明书)。出院后,我一直存在言语欠清晰,右上肢,右下肢肌无力的后遗症,劳动能力丧失。爱人离异,现在还有一女随我居住,名叫张灵萍,出生于2003年8月2日,现年13岁,就读于张家坪九校8年级。父女俩平日里的生活,女儿的学习费用,全靠年迈父母(父亲67岁,母亲66岁)勉强支撑,也曾接受过爱心组织的支助。因自己劳动能力丧失,全家开支靠年迈父母勉强维持,紧经济非常贫困!本人于2017年1月5日经沅陵县残疾人联合会评定为肢体残疾二级。
但蹊跷的是,像我这样的贫困户,却一直未能评上,享受党的好政策,好不容易在今年年初被列入贫困户范围,却又在此贫困户摸排中被无端的刷掉。我父亲(我的监护人)去村里了解情况,向村领导了解有关政策和这次纳入贫困户范围的人选,共计一个村低保指标31名,还有18名没有公布出来。现有13名以公开,了解到我村有如下人员被评上贫困人口:李开锐1人,李新兵4人,李开喜3人,李新和3人,李新涛1人,张丕俊1人。上述母贫困人员户户经济情况比我好,为什么他们能评上,而我却不能?!公理何在?!我年迈父本身就早已进入被瞻养人的行列,现在却要倒过来扶养我和我的女儿。
同此在这里对李家坪村委会领导假公济私徇私枉法的检举书,作为李家坪的村民,长期以来耳闻目睹了本村领导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现特向您们检举,希望您们调查核实后,对这些害群之马依法作出处理,绝不姑息!!!
第一:我儿子张茂昆系肢体二级残废,媳妇离异,膝下有一女张*萍14岁需要抚养,因儿子张茂昆无劳动能力,他们父女俩的生活费用,孙女的学习费用,全靠年老的我和老伴勉强维持,家庭经济情况非常贫困,而这次却把我儿子排除在平困户之外。我村被评上贫困户的人,人人都比我儿子家的情况好,他们却能评上,这是极不公平的!强烈要求纠正!
第二:支书王金兰老公吃“五保”,凭的是什么?堂堂一村的支部书记,他老公系李家巷村莫家坪组人,上门夫子与王金兰结婚,他们夫妇膝下有两个儿子,能称为“五保”吗?能享受“五保”待遇吗?纯粹是钻政府的空子,中饱私囊。
第三:支书王金兰娘家的亲戚在鸡笼塘炸鱼,本身就死违法行为,却以村委会出假证明,百搬掩盖庇护,在当地影响极坏,望上级领导调查核实后予以查处。
第四:我与张德湘为 整修干溪通组公路,去年好不容易政府获得一万元工程款,支书王金兰和他老公租了一辆铲车,工作了两个早晨,钱被蒸发了,充其量是半天功夫,怎么能花上一万元钱呢?请领导调查核实后依法查处。
在此,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对我的呼呼高度关注,及时督促解决,重新将我列入贫困户范围,否则我将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直至我的合法权益落实为止!更是请求求领导对以上资料调查属实依法查办!
报告人:张茂昆
2017年6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凉水井镇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获悉《举报沅陵县李家坪村支书中饱私囊,徇私枉法》的帖文后,凉水井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组织召开由镇纪委、镇扶贫站、镇民政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并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目前工作调查已结束,正在与当事人衔接办理。
凉水井镇党政办
2017年7月13日
2017-07-05 18: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