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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网友呼吁舆情就是民情,不妥善处理就要问责

2018-11-21 11:34:26发布30次查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并要求对回应效果进行评估。
重视舆情,已成现代政府的“自我修养”。尤其是在自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话语权弥散化与信息裂变式传播,让舆情扩散得更容易;混沌现象与蝴蝶效应并存。舆情厚度非但会体现为公共事件的热度,还会影响事件走向、推动事件发展,昨天的“女孩被砍毁容:报警一个月毫无进展,发微博仅一天全数到案”的新闻,即是典型案例。
在此背景下,舆情应对在公共治理中的分量日显??2016年7月,国务院就首次印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此次国务院层面再次将政务舆情回应纳入政务公开的大盘子中予以强调,还提出建政务舆情回应问责制度,有的放矢:在很多地方舆情应对仍跟民众期许仍有差距,甚至动辄出现明显纰漏或不小问题的情况下,明确更细化的问责机制已不可或缺。
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舆情和民意的吸纳回应机制渐次完善,像北京等地的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跨部门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都较为完善,这些都将重大事件舆情应对导入了有序处理模式。
但也要看到,有些地方仍把负面舆情当“敌情”,而不是必须重视的民情;有的地方虽然已跳出了??鸟心态,但缺乏基本的“媒商”和表达策略,或是打着官腔,或是王顾左右而言他,或是惜字如金、随意敷衍,或是没有人情味……这方面的负面案例有太多,像之前“雪乡事件”,当地职能部门一度提出“把舆情防控摆在第一位”,结果还刺激了次生舆情灾害。
补上舆情回应制度中“问责”这个缺环,就在于夯实权责对应中“责”的含金量,以问责压力倒逼地方解锁舆情应对的“正确姿势”。
舆情亦民情,这应是常识,妥善应对舆情,本是善治的题中之义。积极回应政务舆情是担当也是责任,政务舆情应对不力,本质就是履职不到位。也只有懂得怎么去妥善应对舆情,才不至于在网络时代的刷屏面前失措,为自身的责任缺失“交学费”。应对舆论,不是为了消除不同的声音,而是解决引发声音的病灶,达成善治,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明白其真实意义,不要???末倒置。
国家政策好,到达各乡镇府就变性质了
2017年11月中旬,我通过湖南省溆浦县低庄邮局ems快递寄送了民事再审申请材料给湖南省高院立案二庭,三天后我查询ems快递单信息,显示湖南省高院立案二庭已签收该邮件,但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五个多月了,该院立案二庭一直没把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 《民诉法》请问楼主是问责官员还是问责反映问题的老百姓? 本人(网名为“路见不平身边事”)在溆浦县已成为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的眼中钉,他们会时时算计着我;我年过花甲生活平淡日子还是过得去的,虽在溆浦县辖区我没有得到受国家好政策带来的恩泽,我也毫无怨。因为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比我更加困难与可怜的底层群众享受不到党的好政策(扶贫与低保),反而少数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变相施舍给亲朋好友的人情与树立其权威的筹码,这些现实情况,实乃权力腐败的产物!我曾几次为这些现实中可怜的真贫困户说过公道话,遭到政府官员的嫉恨,我内心也知道,说真话与说实话的群众就是腐败分��的敌人。 我于2018年3月1日将所发生在溆浦县祖市殿镇的社会猖狂势力与一不被识别的公安官员斗殴一案事实真相,在红网上揭开了盖子,并涉及贩卖土地集团动用黑恶势力掠地压制相关群众的手段。据我县官方内部透露,我因此犯了大忌,得罪了我县政法官员田某某,因该官员与土地贩卖集团法人代表与合伙人能抛头露面实现土地暴利载体的王某某走得很近,因王某某为违法掠夺土地幕后指使黑恶谋害与欧打维权群众,不被追究,就是这位官员在幕后当保护伞!他们是不会让我在反腐路上走下去的,因此在2018年3月13日21点左右派公安干警将我处以行拘。
下一站溆浦网友:你好! 你的贴文,我仔细拜读,好!然而溆浦县域内就是将负面舆情当“敌情”,更有甚者对提供者予以刑拘,如祖市殿镇舒召应(网名“路见不平身边事”)真实反映相关问题,可能涉及或愤怒某些人的神经,于是指示县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刑拘十日。 更望再次拜读你的贴文,为这时代而呼!
路一鸣 2018-04-28
2018-04-26 10: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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