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季传政,现年76岁,住城关镇煤建巷内。2013年6月不法开发商段家富借旧房改造之名距离我住房不足二米的地方(原印刷厂院内)建商品房,开发商诱导我签订了一个有预谋、纯属欺诈的房屋置换合同。然后我将房屋交给了开发商,我和身患肺癌的老伴则在外租房居住。在建过程中,我发现该工程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而且开发商有与我违约的意图,我立即找到规划局要求停工,但规划局没做停工处置,而是在执法股唐飞的主持下,让开发商与我签订了一个进一步履约的补充协议,协议由唐飞载明规划局作为履约监督方并加盖了规划局执法大队公章。房屋落成后,开发商果然毁约,我去找规划局,但规划局百般开脱,我是一个守法信法的公民,于是我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但县、市两级法院均以该建筑为违法建筑,不支持我与开发商的合同,我转而欲起诉规划局不作为,但多个律师都说我无资格起诉规划局,无奈之下,我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书记、县长及信访局均责成规划局调查处理,因此我又多次找了规划局局长陈宏,但陈局长总是推诿,不承担责任,一直未予处理。我一个多病老人到处奔走呼求近三年,现已筋疲力尽,在此我向县委、县政府、县规划局,向全社会问三个问题:求解答,求帮助。
一、该建筑为违法建筑(法院明确裁定),难道规划局不作为真没有责任?
二、开发商不履约,作为盖有规划局权力大印的监督方难道真可以不履责?
三、两级法院均不支持违法建筑合同,导致我上诉无门,难道执法部门规划局真可置身事外?
受害人:季传政
电话:13974078998
规划局的人个个和开发商关系亲如弟兄,努力争取开发商利益最大化,不会考虑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们以为老百姓不懂法,总是忽悠老百姓。说实话,老百姓中有很多人比他们还懂法,一点不比他们差。盼望有一天巡视组来华容,好好查查规划局的老爷们。
2016-05-16 20:1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