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兴县鲤鱼塘镇松垣坊村曾国龙的女儿曾丹瑛,09年,我父母答应把分到户的集体山地通过政府土地流转中心流转出租给第三方。三个月后,因扩大开发,又将我家位于山脚的老宅基地及附属果园以前面集体协议的标准出租,签署了第二份协议。
自第一年付了前三年的租金后,到2016年冬,中间没有付过。在租用期间,他们违背了如下条款:
一、《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第一条:用于建设蚕桑种植基地开发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经济林开发;
二、未按时交付土地租金,拖延三年,在村民追偿之下次才付了山地租金,并且以各种名义扣除。
三、仍未支付我家二次协议园地的土地地租;
四、《土地流转协议》第四条:开发时保留园内部分樟树、杨梅树及成片的梨子树;
协议外的损失:
一、私自填平鱼塘;
二、欺骗我父亲带人开垦园地24天;
三、原来的田地被挖,所有原有基础水利设施破坏,公司周围的农田、鱼塘缺水干涸,下面农户的地下饮用水出现问题;
四、追偿过程中的其他经济损失。
我们的诉求是解除合同,拿回土地租金、违约赔偿和其他赔偿。然而事情拖延了3年,解决的很不顺利。
一、部门间相互推诿。我们是跟鲤鱼塘镇土地流转中心签的合同,他们把责任推给其他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其他部门不管,开发商跟我们没有直接关系,要我们有事找政府。
二、永兴县信访局督促不力。2016年8月和10月,我们去永兴县信访局两次,两次都没有收到过任何书面回复,并且到现在还在拖延,事态越来越复杂化。
三、政府指定负责人处理事情避重就轻。忽视我们要求解除合同、追索赔偿的诉求,主要谈土地租金的事。
四、政府指定负责人处理事情时向我们提无理的证明条件。先是要证明园地不是同集体山地那批地一起,后面要证明土地权属是我家的,再后面要证明土地的四至界限合法。然而每次当罗列证据之后又忽视,并且提出新一轮的“证明”来拖延,说的不好听,是不是有一天要我们证明自己是地球人?
五、有单方面处理事情嫌疑。有第三方请来了政府调查人员和村组长去指界,本来约定一起指界的,结果当天不让我方一同上去,他们便在没有我方在场的情况下先指界完了,等我方上去就剩听结果了:我家霸占集体土地。
我们为了要回地租和违约赔偿,前前后后奔走了三年,经过这番艰辛的追偿之路,我们一定要解除合同,并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2017了,这个事情不能再拖了,我们很想一心一意工作,开开心心过年,轻轻松松奔中国梦。
在此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求助,希望事情得到上层领导的关注。
曾丹瑛 2017年1月22日
土地流转,不能搞运动强迫化和欺骗性;简政并村,却是搞半途而废和偃旗息鼓。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部门机构的“肠梗阻”行事作风,还相当有后遗症。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群众之诉求置之不理,基层借用或协助行为人十足地二百五借口推辞,遭遇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人多捣乱,龙多主旱。这样的‘’杯具’面貌,不体统不规范,难道总是让上级来擦屁股?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流转,村的的官怕官大的,你一个小老百姓能把他们怎样?
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关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所有的具体实现形式,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地经营权。
还少了个文件,上传文件大小限制200k,可能是总体不能超过?怎么办,我在这里补上,不知道能不能被看到。
2017-01-22 13:2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