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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西站广厦新苑18栋2号杂屋要求退国安有线和网络费用

2018-2-28 5:03:47发布2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朋友陈海波于2012年8月25日在国安有线公司办理了广厦新苑18栋2号杂屋的2500元包2年有线电视和2年半网络业务。由于陈海波于2012年9月13日因病去世。我于当月底带陈海波身份证、死亡证去国安有线公司(岳麓区)申请办理退费,可该公司不予办理,只同意报停,且每年只能申报两次,每次只可申报两个月;又今年2月我申请将该业务迁香樟东路189号,也不能入网;因情况特殊,联络其公司领导申请解决,领导答应尽快帮我转出。可时间过去近半至今仍无动静,我这失去的亡友又如何享用?何以安息!
前两天新搬来邻居说此情况,新邻居原来也是国安有线公司客户(属开福区,他顺利办退),请问我亡友的业务为什么不能办?恳请领导给予解决。
杜鹃:您好!
接到“市长信箱”转来的信件——《广厦新苑18栋2号杂屋要求退国安有线和网络费用》后,我台(集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网络公司)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国安网络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因岳麓区营业厅工作人员未将您反映的具体情况及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给您带来了办理上的麻烦。国安网络公司接到您的投诉后立即与您进行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退还宽带费用1000元、电视按报停处理。
今后国安网络公司将加强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窗口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服务意识,以便更好为用户服务。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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