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因交通事故于2017年8月未入住洞口人民医院外五科,同时在该院进行了一个腰穿刺手术,次日当班医生发现手术失败,便将穿管拔出,随后他发现还有一部分管子留在体内,后经一系列的检查证实实确实有一截约4公分管子留在了体内的椎管内,事情发生后,该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找到我们家属给我们通报了情况,并申明此事故是由于不当的操作造成,医院会负全部责任,之后相关的几位领导(自称院长级别的人物)纷纷也给家属承诺,想尽办法安抚家属不安情绪,取得家属谅解!一再强调我院是公立医院:一定会承担后期取出异物的所有相关费用的,并建议我们去长沙湘雅医院,并主动帮我们联系了湘雅的相关专家!然而数月后当我们自掏腰包垫付完所有费用做完手术时,去找他们兑现当初的承诺时,一个一个好似京剧里演变脸的一样了,要么自称自己做不了主,做得了主的人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不到人。最后找到了人,还竟无耻的说当初给你说的也不是全对的,我们院方也不是全部责任。完全一副出尔反尔,推托责任的态度!可想而知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手术竟会出现这种威协患者生命安全的医疗事故!
在此,我恳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还洞口县几十万父老乡亲一个纯净的医院环境!
拜谢!!!
白衣使者视病人患者生命为儿戏,医德何存!
医故是隐形杀手!
追究人为医故杀手的失职责任,依法维护赔偿病人精神经济损失,还受害者的公道!
心平气和的谈又不理你,动静稍微大点又说是医闹,医疗事故的解决始终有失公平。
2018.3.29湖南红网消费维权网站《邵阳洞口县人民医院出了医疗事故不负责,出尔反尔》一贴,我院回复如下:
1.医者仁心,医生对待患者就像一个母亲对待婴儿一样,百般呵护,希望自己的小孩健康成长。
2.引流管离断纯属医疗意外,非医务人员主观故意或过失。这一点双方都已认可。
3.事情发生后,正如患者所说;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找到家属通报了情况,并主动帮患者联系了湘雅相关专家,说明院方高度重视,也秉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了告知义务,尽到了及时救治的责任。
4.患者在湘雅医院治疗总费用为2.2万元,康复出院后,我们同意补偿患者住院费用、护理费、车费共计2.6万元,已承担了这起医疗意外该承担的责任,不逃避、不推卸。
5.患者来我院协调处理,我院分管领导、科室主任积极面对,与患方坦诚的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没有如患方所说的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不到人的情况发生。
6.当今法制社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互相包容是处理一切矛盾、纠纷最好的办法。拔管时引流管(橡胶)离断,固然有手法操作不当的原因,但作为肩负全县80多万人口生命健康安全的二甲医院,此类拔管每年很多,离断的现象仅此一例,故不能排除患者解剖结构变异及术后在床上体位不当(如翻身导致引流管牵拉,张力过大)所致。
7.如患方确实不能理解和接受,我院强烈建议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划分,还患方公平,我院一定会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
洞口县人民医院
2018.04.03
2018-03-29 16:4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