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不除 国法不许 村贪不清 民愤难平
陈新华是大村贪(注:2007年陈新华被任命为马坊桥村支书记,现任高岸村村主任)
马坊桥村民(现在为湖南攸县上云桥镇高岸村)团结起来,拿起村民自治的法律武器,撬开堵在财务封闭门口的腐败顽石,掀开财务大门,全面清理被封闭8年多的财务,揭开伪装合法的假面具,查出腐败事实,在阳光下暴露腐败贪污的真相本质,在事实面前讨回我村民的合法权益,让村民群众有个明白。
八十岁村民 贺运生 2015年 3月
* 反对利用亲腐派走过场清帐,掩盖事实真相,蒙混过关。
* 反对亲腐派为讨好权势,为陈新华歌功颂德,背后说上访人的黑话,颠倒正义反腐败的斗争,企图蒙骗群众不需清帐的故伎重演。
* 官方不让清帐就是袒护腐败的官倒,害怕清帐,就必有贪污。
* 承诺:通过清帐,陈新华没有腐败贪污,全部清帐人员工资全由本人承担,并负法律责任。
陈新华本质就是见钱起贪,雁过拔毛的人
* 2003年农电整改,当时出纳陈国文,亲手交6000元现金给陈新华代交电管站(因他是电工)。2006年清帐,两次到电管站核查,电管站只收到3000元,陈新华私吞3000元。
* 2003年农电整改,侵吞村民上交大米868斤,稻谷200斤,回收铝线950多斤,按当时折价9000多元。
* 2012年,侵吞宁新桂低保款1720元。(民政局已拨2520元,宁新桂只得800元)
* 2010年龙国和因车祸,政府补助600元,他只给龙400元,从中侵吞200元。
* 2011年,章会退回2000元给陈先章的医疗费,他只给先章1800元,从中侵吞200元。
* 我父亲贺回芬搞水利工作30年,2010年镇党委书记陈爱民亲手签字补助3000元,他竟胆敢侵吞。
* 2008年冰灾,他谎报灾情,骗得电力局30根支灾电杆,借装路灯机会混入购电杆材料中报账,其款他个人所得。
* 2007年他为讨好上司,私人行贿送礼(茶油、香烟、现金)共6万多元,其款村上报账。
* 他鱼肉村民,多次组长会议在宾馆召开,并发给红包,每次开销都在2000元以上。
* 2005年刘乃仔购松树预交定金9000元,在文一兰处,2006年清帐文一兰隐瞒不报,是谁侵吞了,待查。
* 他与文一兰合谋重报彭健在2003年已被2006年清理组被否定的发票4200多元。
* 他财务封闭,从2007年至今,每年国家的财政拨款,民政拨款,单位捐款,个人捐款,灾情减免,救灾扶助,文体发展拨款,低保等等无一年有结算公布,全由陈新华,文一兰二人掌控,村民全被蒙在鼓里。把1400多人马坊桥村,年收支几十万的财务,变成了一男一女封建家庭式的主宰。
* 他大吃回扣,凡单位或个人的捐款,他回扣30%—40%,兜入自己腰包。
* 有话当面讲是古今光明磊落的体现,无论任何单位领导或普通个人,对本内容有非议,可以当众当面对质。
* 提醒陈新华,觉得以上内容失实,诋毁了你的形象,可以起诉法律,对簿公堂,让法律作出裁定。如果既不敢面对法律,又害怕清帐。那你一定怀有难产的鬼胎,举步维艰,无颜于世,不配当什么书记和村主任。
* 敬告陈新华:要么走法律程序对簿公堂,让法律裁定,要么全面清理财务,让事实说话,何去何从,任由选择。
声明:为维护村民自治权益,前面清理被封闭8年多的腐败财务。我村民曾10多次上访县、市、省至北京。因县、镇、权势的袒护,概如石沉大海,而今我以个人代表民意写下本文发至网上,呈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至全体村民,恳求引起重视,若还是无动于衷,将以我残烛余年,与其作一对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乃至血案,让法律追责袒护人。
声明人:贺运生 2015年3月
身份证:430223193604136*** 电话:13077073846
这是一个80岁的老人能写出来的吗?能知道这么多“内幕”,而且这么多年的事都能被“铭记”!这是有多大仇啊!典型的是有人搞鬼啊!
村民对村民委员会依法享有选举权、监督权。
村,应成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
村中重大决策,应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民主决策。
村民向上反映情况,希望依法逐级如实反映。
典型的苍蝇
我是当事人陈新华的儿子,在此对上述做出澄清,相信各位都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事实上我很早看到了这个帖子,但是我并没有做任何反驳,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村里的人都了解我们两家,对我们两家的声誉应该有公正的评判。
但是今日我刚接到一高中同学的来电,这个同学在网络方面很内行,用网络语言来说就是“黑客”。他告诉我对方已经在出钱请媒体和网络黑客来炒作和盗取我父亲的银行信息等资料,(包括这批帖子也是出钱请人代笔),让我注意一点。
因为我同学知道当事人是我父亲就拒绝了当“黑客”,并告诉了我。我这才觉得有必要做出澄清。
我父亲2007年被任命为马坊桥村支书,此前一直在当村电工。在此之前跟对方没有过节或世仇。现在对方现在竟写出了这么高大上的帖子,实在是让我“刮目相看”。
对方真是这么正直的一个村民吗?大家也看到帖子中所谓的“罪状”真正与他有直接关系的有哪些?
就一条“我父亲贺回芬搞水利工作30年,2010年镇党委书记陈爱民亲手签字补助3000元,他竟胆敢侵吞。”
就这么一条能让对方“我村民(实际上就他自己)曾10多次上访县、市、省至北京。”“将以我残烛余年,与其作一对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乃至血案,让法律追责袒护人。”都拿性命来做威胁了,大家相信吗?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么一位老人要以“性命相搏”?
因为我从2007年就一直在长沙工作,对村里的事不了解,我父亲也几乎不跟我谈论这些事情。但时间久了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可能这些就是引起此事件的原因。
2007年,我们村上一届村支书退休,村里换届选举,对方的一个儿子是候选人,
通过选举对方的儿子被竞选为支书。
本来与我父亲也没什么关系,因为我父亲连候选人都不是,也无意当村支书。但是竞选结果报到镇上,镇上不知是以不信任对方儿子还是贿选的问题驳回了。而且找到了我父亲,增补我父亲作为候选人,但是我父亲当时还是村电工(实际上一直在当村电工,目前尚未退休),我父亲当时是拒绝的,因为怕单位不同意兼任其他工作。镇政府的领导找到我父亲单位,跟他领导讲并劝我父亲当村支书,这样我父亲才当上村支书。
应该就是这事结了了梁子。
村里的人都知道,我们两家以前没任何过节,在这之后就成“血海生仇”了,对方多次上访到镇里、县里、省里、甚至到北京。相关部门对我父亲也进行过问话和调查,但是都因为没有切实证据,被驳回了。
上访这些事我是知道的,我一直劝我父亲:没必要和这些人理论,让他们告去好了,只有他们有证据!我父亲也一直很大度的不予理睬。
有一年过年时对方带着儿子来我家“兴师问罪”,我开始客气的端茶倒水,但是对方以我父亲当书记前十几年前的事情来责难我父亲,要求我父亲补偿费用,我父亲当时说:我07年才当村支书的,十几年前的事情我怎么知道?我实在无法给你办理,除非你要求当时的书记那里写个证明,我到时候通过村委会来处理这个事情。但是对方不依不饶,恶言相向,说什么不作为,只知道贪污国家的钱财,鱼肉百姓。被我轰出去了。我这才留意了一下这些事。
其实对方如果通过正当的发了途径来上访或者告我父亲,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但是事实证明对方都是没有证据的,各级政府都受理过,由于没有证据而驳回。但是现在却捏造这么多“罪状”来污蔑诽谤我父亲,甚至威胁要以性命相搏。这就太无耻、下作了!
由于这篇帖子是红网首发的,我看到红网的律师团是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正好有个攸县人在这个律师事务所,我就咨询了一下:红网难道就不对帖子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吗?!我能否告红网或者要求红网删除未经证实的帖子?
律师的答复是:“红网不对网友发布信息承担真实性的保证责任”,对此我无语了。
律师说但是我可以去告对方,我说没什么必要,我只是想消除在外的影响,在村里甚至县里,熟悉的人对我们两家会有公正的评判,不用告倒对方做给大家看。
在此我提醒红网:如果贵网站不能对网友发布的帖子承担真实性的保证责任,请在醒目位置标出,以免沦为某些用心险恶的诽谤者的帮凶!
这个帖子发出来后很多老乡、同学、朋友给我打来了电话,在此感谢关心我们的老乡、同学、朋友们。在外面工作的老乡们很关注这件事,大家都在谈论,我不想去做什么辩解,只想说请大家打电话回去问问在老家的亲朋好友,我相信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评价。同时也恳请网友们在弄清事情的真相后再做评论。
因为今天很气愤,所以言辞上并没有做什么组织,请大家凑合看,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举报人贺运生反应高岸村村干部陈新华贪污等问题属于多次重复举报。该事件经县纪委交办,上云桥镇纪委早在2012年至2013年之间便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经镇纪委多方调查取证,贺运生举报村干部陈新华的违纪问题缺乏事实依据,与事实不符,并在2013年12月25日出具了调查报告。2014年3月就反映的问题,与举报人当面一一进行了澄清和答复,当时举报人对调查结果并无异议(有谈话笔录)。
攸县上云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关于上云桥镇政府袒护陈新华贪腐问题,不准清查村财务
致攸县县委县政府领导:
近年来,我梦想借党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东风,应村民的呼声投诉检举我马坊桥村贪书记陈新华行贿、贪污、财务封闭等腐败行为,要求全面清理村财务,让事实给村民有个明白。多年上访诉求概如石沉大海。从网上几次的回复得知,全是上云桥镇长洪建臣的旨意下所复,把铁证如山的事实,否认得一干二净,略举事实为证:
●2006年,县纪委立案,清理马坊桥前任村书记贺二乃的违纪行为,委派镇纪委洪建臣督办。在清理过程中,清理组成员一致发现洪建臣处处护短,当场就引起了清理成员的抗议,洪建臣也在当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县纪委谭副书记(女)对其也进行了批评。
●在清理过程中,镇长刘开灵、镇人大主席文志辉,他们的言行举止赢得了我们尊重有加的好领导,而对洪建臣以前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何不满?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忠奸区别。
●2006年清出原马坊桥贺二乃等人的违纪款10万多元,分文未退,也未作任何处理。网上称:“镇纪委已作全部退赔和处理,并已张榜公布”,真是弥天大谎,分明是欺骗领导谎报政绩的骗局。
●网上称:我投诉举报“是有个人目的”,更是血口喷人。我一个80岁的村民,为民举报村贪,我的个人目的从何说起,依据是什么?分明是使用障眼法,让上级对我们的投诉不予重视理睬。
●2012年,陈新华为谋私利,不顾村民反对,假借招商引资,发展“苗木基地”为幌子,将村有近千亩,正值天然增值的幼杉林,幼松林,油茶林,全部砍光成秃山,3年来任其杂柴杂草丛生,山体也被糟蹋得不堪入目(有现场勘察)这就是袒护人吹捧其“是一位有事业心的好干部”?多次组长会议在宾馆召开,发红包,也是“廉政”的好榜样?
●网称:陈新华没有行贿问题。2007年底,用手扶拖着茶油,10条高级香烟,现金2万元共近5万元(发票亲眼见)理财组陈兵仔透露:后几年数额还多,岂止7万多元。
●网称陈新华没有吃回扣,把吃回扣改称“引资费用开支”多好听的辩解,同时说“金额很少”不知是10万之内还是100万之内?
●民政局电脑查证,2012年发放给宁新桂低保名额3人,每人840元,总共2520元。陈新华侵吞1720元,可怜老实巴交的宁新桂,只得800元。铁证如山的事实,袒护人居然咬定宁的低保名额只1人,试问贪腐人的良心何在?国家法律何在?
●2014年3月,上云桥镇纪委与我仅见面一次,笔录尽是对举报实事的辩解。我虽气愤但觉来者是客,不便当场对质,因此我在笔录上的签字是“要求全面清理村财务,让事实说话,贺运生”。上云桥镇政府却网上称:“经过反复调查并作处理”。纯属违背被调查人的真实心声。
●侵吞刘乃仔购买松树款9000元,侵吞我父亲贺回芬养老补助款3000元,为何不作辩解答复?
我还很多话说,这里只能缩写。2015年6月1日上云桥政府回文其中内容,分明是在封口以政府名义压服。如说我没有事实依据,举报内容与实事不符,早被诽谤罪名治之。前面检举陈新华的贪贿事实,只是说明他的为人本质,真正的诉求目的,是要求全面清理村财务,让事实说话。给村民对村财务有个明白认识。这是党和国家赋予村民的神圣权力,也是村民的民心所向。我诚求上云桥镇政府领导,应胸怀坦荡,面对事实,匡扶正气,体察民意,造福一方,才有仕途无量!
谨意 攸县上云桥镇高岸村村民 贺运生
身份证号430223193604136910 电话13077073846
支持村财务公开!!!!
要求清理村财务,让事实说话!猫腻总是藏在黑暗之下!
马坊桥村冒搞手,历任村支书没有一个不贪的,坊间都有传闻!
其他不想讲,公布财务是百姓要求的合法权,是必须的,党员干部所有的权利是百姓给的,为什么不能做好呢。我会一直关注下去,看到底什么时候能公开村财务!
为什么村财务不能公开?有什么权利不公开?不公开里面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共产党再这样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与当年的国民党有什么区别。望能给百姓一个侧底交代。这也能说明,党员是村里人民所希望的为百姓解忧的党员嘛,村里党员不合格,基层政府在做什么,是不是官官相护呢?
我是马坊桥村民,请问卖山经过了哪些村民的同意?卖了多少钱?每个人口分多少钱?按什么标准分?每个马坊桥村民都想知道。
财务公开。
纸是包不住火的,村里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要想堵住悠悠之口,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村财务公开!
看上面什么时候有巡视组下来,坐等
按贴子上说的陈新华才贪十万块钱左右,这点钱放在现在能做什么,真算不上贪,网上曝光的贪官动不动就是几百上千万,比起那些人,他算是好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好将村财务公开,那就真相大白,除非见不得光!
一直在外面,去年过年回到村里听父辈说过,无风不起浪,财务公开是最好的证明!
强力支持村财务公开。
强烈支持村财务公开。
2015-05-16 09:3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