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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石峰区法院:送法上门服务棚改居民》的问题

2018-11-20 19:54:22发布19次查看
报导严重失实
4月11日下午我们看到了湖南省高级法院网上报导的头条新闻《石峰法院:送法上门服务棚改居民》,令我们不解的是这篇新闻严重的歪曲了事实真象。
《石峰法院:送法上门服务棚改居民》报道说,石峰区法院的龚浩局长、何峰法官、小李姑娘、还有响石岭街道办事处的王书记确实来到过我们家。但这些人到我们家来,根本就不是来提供法律咨询的。其真实目的是要我们签订征收协议的。
作者却报导是石峰区法院的法官们送法上门服务棚改居民,是来我们家提供法律咨询。请问作者,法官们到我们家上门送法、普法,不知是送的哪部法和哪条法律法规?我们进行诉讼根本就没有得到任何的指导。
法官们来到我们家中一个多小时,都是我们向法官们申述,石峰区政府种种在棚改中的违法、违规事例。最后法官们表示:如果我们不签字,就要司法强制执行。请问作者这就是你写的“石峰法院:送法上门服务棚改居民”的真实性吗?这就是为我们老两口提供如此的法律咨询吗?更何况我们还在诉讼之中,难道就可以司法强制执行吗?
请问作者:有这样普法的吗?这样普的是哪家的法律?你希望石峰区法院能够得到高院的表扬,或许你想往自己脸上帖金的话,也没有必要以这种太离谱的方式来宣传吧。
要说送法上门的话,那就应该到石峰区政府去普及法律,因为那里太需要党纪国法了。仅仅在玻璃厂猴子山生活小区,已经暴力拆迁了四栋房子、还有三栋面临着非法强拆。拘禁欧海兵、打伤彭运华,抢却财物,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违法了,而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刑事犯罪。
如今群山环抱的玻璃厂猴子山生活小区已成一片废墟,是石峰区政府将我们的风水宝地当成棚户区,以棚改为名,在没有“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合法批文,就以权代法强征、利令智昏不顾一切暴力强拆,在没有与之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不顾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为砸烂房屋造成危房,在当事人还没有搬迁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当事人的房屋,致使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被迫流离失所。 改巧取豪夺为明火持仗抢劫,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明明是石峰区政府违背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的棚改政策,拆迁办工作人员却说我们对抗政府。还到处威胁说:不签也要签、签也要签。
我们根据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中央人民政府对棚户改造的评定标准,以及我们的评估报告,证明玻璃厂猴子山生活小区根本就不是棚户区。拆迁办工作人员说这是区政府的决定,你们斗不过政府,不要自讨苦吃。
棚户改造作为政府公益事业项目进行征收补偿,在实行廉价征收的同时,还剥夺了我们房屋置换的权力。
还将中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进行棚户改造利民、惠民的棚改政策变成了官商勾结、巧取豪夺、强买强卖和公开抢劫公民合法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石峰区政府在拆迁中,种种违法、违规的事举不胜举,我们坚信不疑,相信总有一天会妥善解决。
株洲玻璃厂猴子山生活小区:古稀之人-蔚少屏
妻-郭春兰 于2017年4月15日
垃圾政府,腐败不堪。
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欺压人民身上。一个社会的悲哀呀!
2017-04-16 2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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