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第三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第三项:利用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几部法律明文规定:南庄物业公司在1-2期到处树牌子、空隙打广告,而且广告人还强迫保安开业主大门挨家挨户贴大小广告。
所有广告费从没象唯读公司逸臣物业有公告、有账目,他们是私人承包制。业主提费用归业主,无人说公道话,按照法律是属侵占,数额已达刑事立案,广大业主们,此案属公安机关管,报案不要业主出报案费,如果南庄物业公司不自觉离开是站不住脚的,逸臣桃源小区已起地皮风了,极少数背叛广大业主和背叛自己的人,口里说话讲不出政策,讲不出法律依据的人,为违法者唱赞歌,夸夸其谈,土地菩萨带眼镜,再为违法者效劳是行不通的,有效也是临时的。
希望广大业主不要被迷雾迷失方向。
广大业主联名于后。
换个物业
关于张家界红网《张家界市房管局审查南庄物业公司动用专项资金不认真;张家界市房管局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要公平、公正;张家界永定区南庄物业公司侵占专项维修资金;张家界逸臣桃源招标南庄物业投标领袖冒充评委;张家界市逸臣桃源小区南庄物业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百姓呼声、红网论坛等回复函
张家界南庄物业公司看到张家界红网有关人员对我公司的投诉举报,我公司在2016年7月24日和8月4日分别给市政府的市民留言和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以及华声在线,都统一作出了回复。个别业主扰乱小区的生活秩序,引起小区不稳定,破坏小区原本和谐的气氛.为此我公司已经固定了证据,正在走法律程序的起诉取证阶段。根据投诉内容,公司现正式向张家界红网做出以下回复:
一、投标的问题:
1、根据逸臣桃源小区业主委员会保存资料显示:在2014年9月5日原逸臣物业公司在小区发公告称:因为亏损和前期物业到期的原因决定上涨物业费。小区业主委员会接到原逸臣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到期函告后,通过开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9月10日首先发出安民告示,为了不让小区的物业管理造成混乱,进行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多次和原逸臣物业公司沟通及跟开放商反映小区现状无果,最终决定在2014年10月8日发出公告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业主服务。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广大业主意见后,经过商讨分别在2014年9月10日、10月8日通过网络及书面发布公告,准备依法依规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业公司。截止到2014年10月18日报名参加投标的物业公司共有6家,经过暗中走访调查这6家企业,最终确定3家有实力而且社会信誉好的物业公司入围报名,并在2014年10月20日领取了“逸臣桃源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2014年10月26日以前),这3家物业公司交来了投标书,并在社区居委会及业主代表的监督下对标书进行封存。从2014年10月27日起,业主委员会以上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等到业主大会结束后,按照大会意见择时公开评标,选聘物业公司。召开业主大会之前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了公平还出公告招聘小区业主当义工。从2014年10月27日起,业主委员会以上门书面实名制签名填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费的价格,并征求到了部分服务建议;截止2014年11月13日止结束(请各位业主在小区大门口公告栏核实实名制签名的意见表,如有异议请与崇文办事处司法所龚开成联系,电话:18107446078),业主大会意见结果如下:一、业主同意涨价至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共120票;二、业主同意维持原价每平方米每月1.00元的共829票;三、业主同意涨价或者维持原价签两种意见的共60票;四、业主弃权意见的11票;五、征求意见为1020票;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业主委员会将在确定物业公司后编入物业服务合同中。根据业主大会意见授权,业主委员会将在2014年11月16日上午9点召开评标会议;对2014年10月26日封存的三家物业公司标书现场当众拆开进行评标;评标地点:张家界逸臣华天酒店。评标结果为好
2016-08-09 17:3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