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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牛马司矿业公司强拆我住房,现申诉维权

2018-11-20 15:40:44发布14次查看
邵东县人民政府、牛马司镇政府:
我叫邓培灯,牛马司煤矿退休工人。有牛马司煤矿运输村住宅一套。现牛马司镇和牛马司矿业公司共同开发运输村所属地段(用途不详),我住宅房属于拆迁范围。牛马司矿业公司为了达到拆迁目的,两次与我进行协商都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但在 2017 年 9 月 5 日 9 点左右,现场施工的挖掘机(说是领导指令)在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拆迁令和公告,也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对我的住宅就进行了强拆并停水停电,我住房周围围堵垃圾。在拆迁过程中,为了维护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打电话告知了牛马司镇派出所,牛马司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制止。
2017 年 9 月 8 日,牛马司镇政府就此事对我双方进行调解,我要求对方对我损坏的房屋进行赔偿和维修,但矿业公司领导一直强调:“这不可能”,双方就此原因而没达成任何协议。
对此,我特提出以下事实原由和申诉:
一、我的住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全部产权,产别属私产,证书编号为 00022988 ,发证日期为 2006 年 3 月 6 日。
二、其附属小屋,是 80 年代所建。当时牛马司煤矿由于房源紧张,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大部分职工都在原房屋周边搭建了一部分小屋,并得到了当时矿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支持。那时属于福利分房,并没有产权之说。修建小屋,这也是牛马司煤矿在那个年代福利分房的特殊情况和历史产物,也是为了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 (这种住房有几千套,都是当时70-80年代历史原因修建。)
三、牛马司矿业公司在没有与我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对我的住房进行了强拆,并停水停电,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和违法行为,对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四、我的住宅属两层结构,第二层属于公房。由于近两年无人办公和居住,房顶得不到维修,使房顶严重漏雨,对我房屋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损害 : 我住房顶棚全部脱落,房屋家具全部损坏,损失惨重并且无法居住。对此,我在调解会要求矿业公司对住房进行维修、对损坏财物进行赔偿,对强拆部分进行恢复。矿业公司领导对我调解要求不予理会,并且多次强调“赔偿维修这不可能”!
五、矿业公司在没有与我达到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为了达到他们的拆迁目的,就对我住房进行了停水停电并强拆住房,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根据以上事实,对此我提出严重抗议和申诉,维护我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牛马司煤矿退休工人:邓培灯
就此声明,我方就此事已经走法律程序,在信访和法院未处理判决之前,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违法私拆我住了几十年的民宅!!维权到底!!!
李志员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如果行政拆除程序违法,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从现有资料上看,行政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依法应当确认违法并且由行为实施机关或者相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必须在6个月内提出。逾期法院将可能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如存疑问,请咨询律师,理性维权。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2.3w 你们给我方的协议书还在我们这里。
蒋小林不是说:天是我的,地是我的,我就是拆你们的你们能怎么样?
好一个天是你的,地是你的!!!
到底是我的事实不符还是你们的事实不符?
盖个公章回复就是实情了?
人民政府出公告了?
你们又在借人民政府之手,违法拆迁!!
人民政府出来回复了?
人民政府怎么没告诉我他们做出了最终决定?
2017-09-17 21: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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