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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控电话——株洲市电信农村一个最底层员工的心酸

2018-11-20 13:28:25发布18次查看
程控电话——湖南电信农村一个最底层员工的心酸
尊敬的领导:
在您们百忙之余打扰您们,非常抱歉,我也不知道以一种什么心情给您们写上这封信(或者说是问题反应件),但是想起家中年迈的老父老母,这几天我妈几乎要被湖南电信攸县公司的部分领导逼疯。无奈,我只有将相关事实反映给您,希望您耐心读完我们所呈所写,希望您能体谅一个农村最底层电信员工的辛酸,给我父母亲做主。
一、首先:自我介绍下,我父亲叫张新华,是株洲市攸县渌田镇一名普通电信员工,在电信公司已经工作足足有29年。我母亲叫肖文娥,目前在株洲市攸县渌田镇电信合作厅上班。
二、反应的内容:攸县电信公司不顾基本事实和情况,不让我父母有活路,逼迫我父母终止与电信公司的协议,把我母亲整的心力交瘁。
三、父母亲工作情况介绍:
(一)父亲张新华电信工作履历:
1、1988年,24岁的父亲辞去在株洲的工作,通过那些年比较流行的顶班制度接替我爷爷的工作到攸县渌田镇镇政府上班,从事乡镇电话管理站工作。父亲老实本分、坚持维护着渌田镇十几个村的信息畅通和信息安全工作,寒暑均如此,年年被评为镇先进工作者。
2、1995年,兴起程控电话,湖南省全省对60门电话以上的乡镇进行改制,由邮电局接管电话管理工作并架设程控电话,相关的人员和财力全部划转到邮电局。父亲也随着改革的热潮,一起划转到邮电局,负责渌田镇电话的管理维护工作。
3、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家,父亲就到了电信公司,仍然从事电话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能理解父亲的工作性质。对我来说,我却有着切身的体会,因为以下的种种切实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父亲身边:
1)从父亲上班时起,我就基本没有了父爱。我记忆里缺少的是小时候父亲的疼爱,因为他总是要去上班,一有停电,半夜十一二点都要往交接箱赶,不论雨雪不论电闪雷鸣,都在乡村泥泞的道路上骑着自行车往单位赶。我记得最深刻的事有两件,第一件是我为了让他陪我不准他去上班,他抱起我打了我几个耳光,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去上班,一直到十几岁我都没有喊他爸爸;第二件就是我小时候发烧,高烧40多度,他在上班,是我妈妈抱着我先到组里的卫生所,再到村里的卫生室,最后在下着大雨的晚上十一点多钟才到镇上找到我爸,到镇医院输液。小时候,我摔过很多次,有一两次摔晕倒,出血不止,陪伴我的都是母亲,从来没有见到那个伟岸的父亲在哪里。
2)妈妈总是跟我讲父亲的伟大,讲父亲为了我和弟弟挣钱给我们用度给我们读书,要求我们刻苦。而我却很少看到父亲回家,很少有父亲的淳淳教诲,父亲总是匆匆的来,匆匆的上班。后来我上学了。但家中的收入仅靠父亲的收入不能支撑,于是母亲,也开始了农村最原始的赶集经商。
3)等到读初中了,我渐渐对父亲开始有了认识。这种认识开始是我的师长,他们告诉我父亲是一个很老实很正直的人,很乐意帮忙,老师们都和父亲是朋友或是熟人,这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父亲的帮扶。后面接触的同学、朋友多了,我才知道,原来大家都知道我父亲,三年骑烂十辆自行车,走过渌田镇大大小小的每个生产小组,不管风霜雨雪都在为他们保持电话的信息畅通,确保他们能和亲人通话,逢年过节的时候问一声平安,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父亲的伟大。
4)我上高中后,我渐渐知道,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与朱先生的父亲相比,我也是甚少和他沟通、交流,一方面是因为小时候的疙瘩和阴影,一方面也是因为父亲很不善言辞。这几年,我知道父亲因为常年累月的爬电信杆,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疼痛难忍时就是我母亲用药酒给他搓背,他自己在工作地方的楼顶做牵引锻炼,我也知道每年父亲都要买一辆摩托,因为一到年底,摩托都会被骑坏。
5)父亲渐渐老了,我也读大学。这几年,我最渴望的事情就是回家,吃妈妈做的饭菜,但是最讨厌的也是回家,因为每年年底回家,湖南都是雨雪天气,农村室外的电话线路都会断线,需要维修,每年年底父亲都是顶着风雪、饿着肚子10点多钟才回家,脸上、耳朵、手脚全都冻疮,晚上一进被窝是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一到年底,家家户户搞卫生、贴对联,而我的父母亲则会一直忙到大年30的中午,年底很少看到父母亲十一点就寝安歇的。大学的几年,对生活有了很多感悟,对父母亲的情况也有了更多的理解,更明白为了这个家,他们几十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大学几年只是其中一个缩影罢了。
难忘啊!难忘06年夏天,碧利斯热带风暴席卷湖南,台风过后,父亲忙碌的几乎垮掉的腰杆;难忘08年冬天,那一场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里面,父亲在那冰天雪地里坚守的三个月,又一次从电杆树上滑下导致大面积皮肤擦伤的血景;难忘那一辆辆父亲曾经骑过的自行车、摩托车,父亲走过的渌田镇的每一寸土地。
5、随着年迈的父亲日渐老去,已经不能胜任农村电话维修工作,在县公司领导的关心下,父亲从2012年开始先后在菜花坪支局、攸县电信分局分别从事维修业务工作和保安保卫工作,有时候接受调派完成对应的临时工作任务。而我也是从这次的突发事件中,才知道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未修改前,我父亲被欺骗和株洲市劳务派遣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一个辛勤付出的基层电信员工,从政府公务员逐渐专指变成了劳务派遣工,就是因为父亲的老实、不争,中间可能有许些丑恶,因此才有了我想写这封投诉信的冲动,然而在还并不是最糟糕的,因为,最糟糕的还有我母亲的事。
(二)母亲肖文娥电信工作履历:
1、2001年,当时攸县电信公司在渌田镇大洲村那边缺少电信收费人员,父母亲商量后,在父亲的推荐下,母亲放弃了逐渐好转的赶集生意,在大洲丁字路开始了电信收费业务,当时电话少,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块钱的收入,工资由电信公司发放,还要扣除房租费、垫款的。
2、2006年,因为工作调整,母亲到渌田镇电信营业厅担任营业员工作,工资仍由电信公司发放。
3、2013年,农村宽带盛行之后,目前的工资方式也变成了基本工资+提成的形式,经济情况有所好转。
4、2015年,电信攸县分公司与我母亲签订《宽带接入网投资及运营合作协议》,双方就具体的投资合作区域进行商谈,由我母亲出资建设末梢接入网线路和设备,甲乙双方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我母亲根据合作协议获得相应的业务分成和佣金收入。合作区域业务收入分成期限为6年,分成比例为可获取分成范围中现金收益的40%,同时约定建设的网络、设备产权6年以后无偿归电信公司使用,双方对分成费用和分成方式进行了约定(包括存量用户),同时约定了相应的佣金。
合作协议明确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电信公司自愿承诺:在合作分成期间不脱离与母亲的合作。母亲也承诺在合作分成期间,不和其他电信运营商签订类似协议、开展业务合作。同时约定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额按照电信公司应该支付给母亲的总分成费用的10倍计算。
5、协议签订后,母亲就着力加强农村宽带市场的开发,利用其熟人社会的可信赖关系,多次组织人手下乡在各村镇进行业务宣传。在母亲的努力下,一年多时间,母亲辖区下新装宽带超过千台,母亲目前每月的分成费用在2900元左右,随着新农村建设推进和攸县火车南站的建设进入高速期,预计后期分成收入将会更加可观。
四、父母亲工作的突变。
伴随着母亲的辛苦劳作的努力,营业厅的业务越来越好,当一家人憧憬着早点还完欠款(2015年,因为给我弟弟盖房子当时没有钱,父母亲为了签署合作协议找亲戚朋友四处高利借钱),同时留下一笔存款为弟弟娶个媳妇的时候。电信攸县分公司确毫无征兆的要求母亲转让或关停门店,刘姓支局长步步紧逼,颐指气使,说父亲是个废人,没得用,母亲这个店肯定不能继续生存,只能退还母亲的投资本金,同时将弟弟调往县内其他乡镇。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几天都吃不下饭,也找县公司相关领导反映过事情情况,都不能得到妥善答复。也因为是熟人社会,母亲听人言及是菜花坪支局刘姓支局长看见母亲生意好,想联合镇内其他营业厅合作商一起想办法赶走我母亲,不让我母亲有合作经营商的资格,我不想以恶意揣测每一个上位者,但是母亲谈及的刘姓支局长的种种区别对待,对老员工的冷脸相加,对父亲这个老实人的恶语中伤、背地搞动作,欠母亲的相关设备、资金,又让我对电信公司部分小业务经理的只手遮天、蝇营狗苟、自以为是所深恶痛绝。在世界500强,以服务著称的超大型单位还存在这种作威作福的人,存在这么多不符合法律的事情,让人心寒,让是电信员工子弟又是电信客户的我深感痛心。
五、要求我母亲不能继续进行合作经营的文件和文件内容:
文件名:《关于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优化企业渠道生态环境专项治理的通知》(中电信株洲党字[2017]1号)文件。核心思想:根据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和集团、省公司开展“四项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对全市69家门店存在有员工和特定关系人参与渠道店面经营的给予退出和关停。
六、对此事的看法和意见:
(一)解除合作协议的事情:该文件的精神可取,但是具体内容不科学,没有做到实事求是,也没有做到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符合农村和每家店的具体情况。
1、从专项治理的目的论:电信公司的“四项专项治理”中有一项是“亲属围绕企业经商”,内容是“公司对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该内容的作用是防止企业领导人利用职务便利和权力,为家人、亲属进行关联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我父母亲情况完全不同,首先我父亲只是最底层的普通员工,只会做事,老实肯干,目前在攸县电信分公司担任传达和门卫工作,没有任何权力,更不会利用职务便利为我母亲牟利;母亲在2015年签署投资及运营合作协议,主体合法,形式有效,双方均认可,不存在不正当利益情形,利益合法有效,应该受到保护。
相反在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母亲的合法利益更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保护母亲的可信赖利益和合法权利。
2、从法律角度看:母亲2015年签署的投资及运营合作协议,主体合法,形式有效,是有效的民事合同,而且合同条款清晰,约定了合作分成的方式、方法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体现了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电信公司攸县分公司单方面要求母亲关停店面不符合民法公正、平等的精神,侵犯了合同主体的可信赖利益,应该按照合同条款赔付违约金。
3、从情感上论:父母亲一辈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电信公司最基层的工作岗位上奉献。父亲从1988年顶班到1995年到邮电局后一直待在电信公司,不论寒暑、不论雨雪、不论冰霜,维护着一方电信的安全和畅通;母亲从电信收费人员紧缺的2001年进入电信系统,
一直勤劳肯定、任劳任怨,多次被评为先进。两个人一起,维护着一镇的电信安全和稳定20余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父母亲一身的职业病就是对电信公司付出最好的证据。母亲从进入电信公司的一千多元/月到后期电信开放的合作分成方式,终于从苦到甜、苦尽甘来,而引来了部分心思不良人员的眼红,公司毫不顾忌父母亲的付出,在要摘果实的时候强行要求母亲关停店面,断人寄托,于情不容,让广大为电信付出的底层人员心寒,而这批人年龄渐老,又没有社保,借着利息钱去投资,公司的最终解决方案只要求退还本金,让任何人都想不通。
4、从道理上论:农村情况和城市情况不同,农村是个熟人社会,父母亲一辈子扎根在镇上,邻里亲朋的口碑都好,这也是母亲业务能够好的一个重要原因,电信公司不合法不合情要求母亲退出电信合作营业厅的事情,在法律上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感情了伤了老员工和底层员工的心,社会口碑和评价会进一步降低。听母亲讲,目前中国移动在铺线,抢占农村市场,电信公司的这种做法无疑于自断臂膀,被人诟病,遭人口实。
以上,几点看出,中电信株洲党字[2017]1号文件的内容未考虑具体情况,不合理。电信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关停母亲门店,只退还投资本金的做法,严重违背了法律民事主体平等的原则,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二)父亲的工作和身份问题:父亲以顶班的形式进入镇政府,之后邮电公司和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父亲身份关系和工资关系转入邮电公司,邮电分家后又转入电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父亲的用人单位在电信公司。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电信公司也并未要求父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直要求父亲上班,电信公司在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上存在违法,父亲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成立。之后,在劳动合同法未修订,劳务派遣未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电信公司诱导我父亲与株洲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做法违法。
(三)母亲的工作和身份问题:母亲到电信公司上班是电信公司缺收费员才进入,在营业厅上班的前面十几年是电信公司发放工资待遇,期间未和母亲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未母亲缴纳社保、医保。2015年,电信公司和母亲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电信公司辩称母亲是个体合作方的形式,不属于电信公司员工,未给与任何一次性劳动补助,就将母亲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和贡献化于无形。
七、建议和要求:
1、请领导根据相关情况,考虑父母亲的辛苦劳作,在经营合作期间内,让母亲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剩余四年多的承包合作期。合作期内,统一下达任务,不得因为此时就打击报复母亲,进行区别对待,制定差距或超出实际情况的工作指标和任务,故意刁难母亲。
2、如若,领导认为根据文件规定,仍然责令我母亲关停店面,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贵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解除合作协议,按照《宽带接入网投资及运营合作协议》的内容,一次性支付我母亲解除合作协议的违约金,同时退还投资本金和利息。母亲在渌田电信合作营业厅相应的货物、陈列摆柜、装修投入以及羁押的欠款一次性清算并结算完毕。
3、母亲从2001年起,在电信辛苦付出1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一次性赔偿母亲14年的劳动补偿金(14个月工资,算到2015年签订合作协议的日期)。
4、父亲的身份问题以及劳动合同问题,希望领导您能予以考虑,给予合理合法的处理,让老员工不心寒。
父亲电话:18973324614。
母亲电话:18974131169。
我(张艳清)的电话:18166304593。
看完后我长叹一声,电信体制敢怒不敢言。我们这里的乡镇电话管理站的都基本退休啦,都是按派遣制员工性质买的养老保险。按当时省公司的文件,应该是签订固定制劳动合同的,(平时所讲的正式工)。不过年代久远无从查起啦。没有那个文件你就无从说起了。另外据编号为有限劳资传【2006】22号传真电报文件、有限劳资【2005】9号湖南省电信有限公司部室简函文件精神逆向转为派遣工都有经济补偿的,光我们县就有上百万之多。全部封锁消息,没一文补偿到手的,忒黑了。但部分离职的可能有少部分补偿,都签定了密协议不能外传的。我再收集点证据好来个绝地反击。
2017-04-17 16: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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