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利益谁来保护?
我们是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羊牯村村民。2013年初心连心集团因为公司多元化发展的需要,流转了我们羊牯村的部分土地建设休闲农庄。
因为休闲农庄的建设,在对土地流转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后,共下欠我们村民及自然人蒋灿云等人民币大写:柒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7850000元整。经过与我们羊牯村村民协商,羊牯村村民及自然人蒋灿云等同意把此欠款作为借款,债权人为羊牯村村民及自然人蒋灿云等,并与心连心集团、及自然人鄢光强三方约定,由债务人鄢光强单独承担此债务。债务人鄢光强在《债权转让通知书》上签字并按下了手印,同意承担此债务,心连心集团也签字盖了章,双方表示很快就可以把钱偿还给我们。
2017年8月9日鄢光强向心连心集团清偿了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捌万元整,小写:6880000元整的债务。而对拖欠我们羊牯村及自然人蒋灿云等的785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却未予清偿。后来经过协商,债务人鄢光强承诺分两次清偿。
可在2017年10月份,由债务人鄢光强签字画押同意,并由有资金监管方盖章、承诺归还给羊牯村及自然人蒋灿云的债权账户,因债务人鄢光强与心连心集团之间引发了矛盾,债务人鄢光强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心连心集团提起了诉讼,债务人鄢光强申请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冻结了作为归还债权人羊牯村村民及自然人蒋灿云等享有的785万元的债权账户,全体村民知道后非常气愤,这白纸黑字指定归还的债权资金怎么可以随便被查封呢?
债权转让后,指定作为归还的欠款是属于我们羊牯村村民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可以随便查封呢?半年来,我们村支两委负责人、村里委托的律师、法律顾问、村民先后多次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找主要领导反映了这个事实情况,并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人员呈送了我们村民的请求报告,想寻求个结果,一直也没有下文。
为了使我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村民只能求助于媒体,作为失地农民,大部分家庭都生活困窘,呼吁媒体向相关单位请求,请求关心我们村民的生存、生活,请求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冻属于我们羊牯村村民的债权权益账户上面的款项,并督促与要求心连心集团与债务人鄢光强把债权分别落实到位,把钱归还给我们,清偿属于我们的债权,保护我们的利益!
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羊牯村村民
泣血乞求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黄新民电话:1397522****
失地农民真的很可怜,债权必须得到清偿!
羊牯村民讨债这么艰辛,许多村民辛苦一辈子的积蓄都在这里,好不容易看着债权就要实现了,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偿还资金被法院冻结。希望大家能够发表一下自己的声音或者点个赞也好,让领导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帮帮这些失地农民,始终相信好人有好报
还不能点赞???
2018-05-14 21: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