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现在有一种强拆叫排危,石峰区沿江北路下河街延伸段拆迁工作自2016年进入以来,拆迁扫尾了,还剩下六户人家没有达成协议,2.17年3.14日一纸危房拆除告知书送达,接着催告书,强制排危决定书送达!2017.3.29日上午石峰区组织强拆,因为户主喝农药反抗,强拆未果,2017.4.29再次组织大批人员突然袭击强拆,采取暴力破门,强制带离,强拆成功!但是致使两位老人惊吓过度,突发疾病住进冶炼厂北雅医院治疗!整个拆迁事件想问政府,问题一,拆迁扫尾剩下六户达不成协议就下达排危决定?产权人从来没有看见检测危房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来现场检测,连听说过都没有,住好好的就成危房了?被强拆产权人从政府下达危房告知起,口头,书面申请政务公开,一再要求出示检测鉴定书,为何至今影无踪?那些已经达成协议搬走的住户房屋为什么指挥部工作人员让民工故意将房屋楼板,阳台大面积打穿,场景相当骇人,造成严重破坏,是不是作为构成危房条件的铺垫?你们官方说有危房鉴定文件,即使有也是临时为了强拆造假,地方政府有优势资源,不奇怪,目的就是谈判遇阻力,就找借口危房强拆!这和出拆迁公告,老百姓争相去办离婚证明性质有什么二样吗?问题二,断水断电为什么,产权人指责是政府行为,你们一概否认,但是报警,警察却说是政府行为,不能给老百姓立案。找自来水,工作人员来现场丈量了恢复通水的设备材料,转眼就告知不能给通水,上面领导下达指示,让住户自己解决,没有欠费情况下,电业局,自来水何来权利,胆量断水断电,这是明令禁止,违法行为!让居民过着史前生活的官员心肠何其歹毒!是为民?为钱?为政绩?问题三,强拆合法吗?是依法吗?公安人员参与强拆合法吗?一次强拆未果,接着再接再厉强拆有人性吗?强拆致使老人双双惊吓,激动突发脑梗,心脏病住院有追责吗?本举报人姓名张开其,女,69岁,丧夫多年单身,房子唯一的住房,房产,产权面积46.77,国有产权证,土地证齐全!按照政策最低补足60平米,本人要求原址回迁过分吗?没有住宅开发,要求包括房屋面积,装修,附属设施,搬家费,过渡费,奖励,困难补助,疾病补助,货币补偿共计六十万过分吗?是漫天要价吗?你们官方只答应补偿共计42.9万合理合法吗?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本人以上所述全部属实,不单是文字表述,保留了房产证件,唯一住房证明,房屋结构被暴力破坏的清晰照片,视频,断水断电的清晰照片,视频,申请出示危房鉴定书的证明,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警察参与强拆现场照片证明,强拆后无家可归住在强拆后原房子废墟帐篷照片,视频,本人愿对投诉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联系电话13617410402 13873351649
获悉《石峰区下河街延伸段拆迁强拆空巢老人无家可归》网帖后,我指挥部迅速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帖文中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是株洲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河街综合改造项目作为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目前,项目涉及的137户住户中已累计完成签约134户,签约率达98%,剩余3户(包括投诉人在内全部3户都居住在沿江北路53号)未签。整个征收过程实行阳光征收,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政策等内容均已在指挥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切实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项目征收实施过程中,投诉人53号203号户主及其儿子始终对征收的期望值过高,要求按照1.8万元/㎡的单价对房屋进行补偿,远远超出了政策标准。
2016年11月底,石峰区湘江风光带建设指挥部向该栋房屋未签约的住户送达了征收补偿告知书,同时,针对个别拒不配合征收决定的住户,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上门入户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二、三十次解释宣传,但无明显效果。
网帖所指的该栋房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受建筑工艺、酸雨侵蚀及地质等影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部分已签约征收户在搬家过程中,因对屋内相对固定物拆卸,对房屋主体结构形成了一定的破坏。经你们凭什么把别人家房屋鉴定为危房?
在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作为危险房屋强行拆除这不符合相关有关规定违背了住建部129号文件。
显而易见房子在征收的情况下达不成协议就借危房的名义把老百姓的房屋拆除而达到征收的目的,你们这种善尽天良的做法不顾党纪国法赤身掠夺人民的财产把人民的利益踩在脚下,坑比强盗土匪一般。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得好报!!!
2017-04-29 01:4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