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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国泰医院克扣辞职员工工资

2018-11-20 6:25:08发布19次查看
本人叫谭杨丽,住在湖南省宜章县笆篱乡岩英山,由2015年5月13日到宜章国泰医院上班,应聘职位是办公室文员,主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试用期过了以后为2000元人民币。宜章国泰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太,2015年9月3日之前由李国太大儿子李为和代为管理,2015年9月3日那天撤销了李为和的管理权,由他二儿子李铁代为管理。
本人从2015年11月3日提出辞职报告,但当时李铁说怕招不到人让我多做一个月,辞职批到12月30日,本人同意了,12月22号那天本人休假,23号回去上班的时候,李铁把我电脑的密码给改了,我礼貌的去问,他不肯告诉我,于是我跟他说今天交接工作就走人了,李铁也同意了,但过了几天我听到我还在那里上班的同事说李铁他们开会说不发我11月跟12月的工资了,我打电话去找李铁他就随便找了个理由说我工作上有失误,把我工资当作赔偿扣掉了。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是随便敷衍几句就挂掉电话了,到现在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了,我也打过电话给劳动局了,但他们说他们管不了,要我去宜章上诉。
关于对谭杨丽反映宜章国泰医院克扣其工资处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百姓呼声编辑及网友:
2017年4月7日接谭杨丽在县长信箱反映宜章国泰医院在其辞职后,以其工作失误等理由被扣掉2个月工资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了解,谭杨丽于2015年5月13日到宜章国泰医院入职,负责办公室工作兼办理出生证明。2015年11月3日,谭杨丽提出辞职,医院同意其12月30日离职。2015年12月23日,医院以谭杨丽工作期间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离职前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删除医院有关资料造成了损失为由对其进行了处理,暂时不予结算工资。而谭杨丽对此不予认可。双方产生纠纷。
二、处理情况:接到县长信箱交办件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17年4月12日下午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为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三、工作建议:建议谭杨丽可通过向宜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或向宜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2017-04-12 11: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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