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网:
贵网站在11月1日公布了我们津市毛里湖镇花桥村四个村民代表状告镇村两级的行政诉讼,11月14日给津市法院打电话询问是否已按中央关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予以立案,该立案庭回复说“已立案”。所以,我们在11月15日发帖予以点赞,想不到该立案庭在11月17日回复说“未予立案”,这不是出尔反尔吗?所以,我们今天才直接打电话给市中级法院要求对津市法院进行督办,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我们花桥村的“民告官”案尽快予以立案,并公开发出此帖文。
实名发帖人:雷大欢13549609464
李红菊15973678149
周福来15197676830
周秋桂13487932199
2017年11月22日
是否立案应该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不送达不产生法律效力,嘴上说的都是些废话
2017-11-22 12:1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