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向您反映问题了,今天,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向您反映一个问题,问题虽然不大,但在基层,尤其是在这换届年,我们部分党员,因为想当村干部,居然在龙湖乃至长沙县发布虚假信息,说我们龙湖村干部,尤其是书记贪污多少公款,并在纪委实名举报:书记家房子装修50几万,星沙房子2套,挖机2台,家里红白喜事大办100多桌。小车3台等等。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对我们龙湖相当了解,虽然我村没任何收入,但我村在这届村干部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现在。以:邓均立,洪国栋等党员的造谣下,部分不明群众不明真相,到村部及书记家吵闹。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尤其洪国栋恢复党员才3年,邓均立是被群众选下来的书记。他们一心想当书记,在群众中选不上,就只好造谣,这样的党员,我们要了有什么用呀,有了他们,我们龙湖永远不要想发展,永远不要想和谐,尊敬的市长,我用我的人格保证,我说的都是事实,本人愿意承当以此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我只希望我们龙湖发展,和谐。我们不要这样的党员。您过来问问,这2个人在龙湖是怎么样的,没有几个人会喜欢他们,他们只是党员,只是党员中的败类,有了他们,只是侮辱了我一直向往的党。请您让我们龙湖清静,和谐,发展好吗?谢谢您,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网友“孤独剑2”: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诽谤属于自诉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也不会擅自立案侦查。如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建议由当事人鲍德兴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镇纪委将根据判决结果对邓均立、洪国栋等党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