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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骗取国家项目资金

2018-11-19 17:31:47发布42次查看
关于湖南省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举报
上级领导:你们好!
我们从湖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上查到湖南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国省补助资金计划项目表:湘交计统【2014】242号和湘交计统【2015】234号获悉(大部分计划表无法打开),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骗取了大量的国家项目资金,采取有公路等待要硬化的不申报计划,已经全部硬化完了没有公路要硬化的就申报计划,这样从中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涟源市交通局从不公布公路计划,村民和村领导去交通局都不准查,这样有利于他们套取项目资金。我举例来证明:2015年湖南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第一批国省补助资金计划项目表,湘交计统【2015】234号文件中获悉拨款行政村11个,我们只知道了8个村,其它几个村没有朋友,不能打听到相关情况。
从我们知道的8个村来看,各个村都有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情况,事实如下:安平镇原双龙村村道建设3.3万元,乡道建设60.5万元,而该村的所有公路于2011年按国家计划已全硬化完毕,并且国补资金及时拨付了;伏口镇梅湾村乡道建设拨款92.8万元,而该村的乡道早已硬化完毕,国补资金已经早已拨付;荷塘镇左湾村县道里程5.552公里,补助资金333.12万元,早已硬化完毕,国补资金早已拨付;渡头塘乡新桥村县道里程1.679公里,村道里程1.174公里,共计拨款159.44万元,全部早已硬化完毕,国补资金早已拨付;龙塘乡观塘村硬化施工的里程没有拨款计划里程那么长,但国家拨款按计划里程全部拨款到位;在我们七星镇:峡山村2.952公里,村道c757431382,cm03431382,拨款147.6万元,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村里在2015年硬化4.5米宽的公路将近500米,2013年村民筹集资金硬化了1.4公里,大约有3米宽,在2015年加宽了1米,总共1.9公里,投资不要50万元;香炉山村:村道c761431382长度1.147公里,拨款57.35万元;乡道yc76431382长度2.393公里,拨款119.65万元,共计:177万元,情况是这样的:村道c761431382确实硬化了,乡道yc76431382是2010年以前煤矿硬化的,在2015年加宽1米达到4.5米从而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三角村:县道xc58431382长度1.447公里,实际硬化不足1公里,拨款却是按1.447公里拨款给承包方,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领导、镇公路管理站领导、村领导和施工方共同瓜分了多余的拨款,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通过要镇经管站开具该村的假领据给涟源市农村公路局,从而把钱领出来占为己有,没有下拨,就是通过这种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龙塘乡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告诉我2014年涟源市农村公路局在龙塘乡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套取国家资金,而且数额巨大,希望上级领导督促查处,以保证有公路要硬化的村庄能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我想涟源市农村公路局骗取项目资金还不止这二年。
渡头塘镇2011年洪家村道路没有施工,国补资金已被领取,另外在验收过程中有的硬化长度没有达到计划长度,通过做假从而达到计划长度,和承包方一起瓜分超过部分项目资金,达到双方得利的目的,例如:湘交计统【2014】242号:我们七星镇增加村公路实际情况如下:该村公路于2012年全部硬化完毕,2013年通过验收国家拨款已全部到位,又在2014年国家安排村道里程1.736公里,拨款86.8万元,实际上国家拨款给该村是按硬化4.5米宽进行拨款,由于公路早已拨款硬化了3.5米,因此只能加宽1米,而且实际加宽长度仅仅1200多米,而加宽每米实际造价不足10万元,而是硬化按4.5米宽全额拨款,这样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此外所有加宽项目国家拨款25万元,而施工方采取偷工减料,造价不足10万元,本应砌挡土墙的不砌,从而加宽仅仅是做了一个样子而已,据说是由交通局领导暗箱操作,和施工方一起合作,从中共同获取巨额利润,七星镇菜花村雷水公路2017年1月3日竣工,而上访人员2016年12月30日拍照,公路还未通车路面已经多处露子,上访人员于2017年1月3日去湖南省交通厅上访,多次要求公布公路质量检测结果未果,而公路局领导说验收竟然合格,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至今有关部门没有做出任何答复,只有施工方多次上门要求花钱私了。
我们仅仅做的只能是简单了解,因为村级财务不能公开,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相当严重。
特此举报。
举报人:吴青辉:电话号码:17363879899,肖业生、廖广益、
肖江苏、刘光才、肖江苏、李兵山
2017年4月18日
尊敬的吴青辉网友:
您好,关于您网上举报“涟源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针对举报的问题开展逐一核实,现将实际情况公布如下:
一、计划申报情况
2010年省交通运输厅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调查的基础上审核编制了《湖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规划项目库》和全省农村公路gis电子图,所有项目外业调查通过gps技术手段采集数据,有具体的县、乡镇、建制村名称、线路名称、线路编码、线路轨迹、桩号、里程、路面属性等指标。县(市、区)根据省交通厅下达的年度投资规模,通过《湖南省农村公路计划管理系统》软件(数据具有不可更改性)在规划项目库中选取对应的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申报年度建议计划,经市(州)审核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年度计划,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凭主观意断,随意申报计划。
二、计划下达情况
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第一批国省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计统〔2014〕242号)下达我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32个计划里程38.7公里,国省补助资金1997.35万元。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第一批国省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计统〔2015〕234号)下达我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15个,计划里程23.573公里,国省补助资金1278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
2011年渡头塘镇洪家村未下达过村道计划。
三、计划公开情况
自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办[2013]36号)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娄底市、涟源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每年在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后,将我市计划项目在局办公区,《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了公示,并统一制做项目施工现场公示牌发到乡镇,进行施工现场公示(见附件1)。
四、计划实施情况
按照《涟源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涟政办发〔2012〕 3 号)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责任主体,负责所辖项目的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计划申报、统计报表,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的组织下会同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参与路基、路面验收。2014年计划里程38.7公里(县道6.235公里,乡道11.09公里,村道22.44公里)。其中石马山镇董家村村道cc39线0.055公里、乡道y132、yc94线3.777公里,经核实线路编码及轨迹属龙塘镇董家村,系规划库及计划文件乡镇名称错误,按实际线路轨迹情况,由龙塘镇董家村实施,该项目和石马山镇满水村、双车村、安平镇大茶村、桥头河镇井坑村、七星街镇增加村、杨市镇梅林村、斗笠山镇洞里村、白马镇杨世村、罗坪村、金石镇龙和村、龙塘镇大坪村、齐心村、罗家村在2012年申报为2012年度建议计划,但最终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时因优先下达“部通畅”项目的原则调整,上述项目未下达计划,但又列入了我市201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必须完成,按当时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石马山镇满水村、杨市镇梅林村、白马镇罗坪村、龙塘镇罗家村的县道在“十二五”规划时升级为县道,在“十一五”期间按乡道标准提前实施,2012年按县道标准加宽1.5米,项目完工后,按当时的国省补助标准预拨了资金,2014年下达资金计划后,按新的建设标准(村道路面3.5米调整为4.5米),加宽1米,县、乡、村道按调整后的补助标准拨付差额资金,七星街镇增加村0.336公里、石马山镇双车村0.276公里未加宽,未拨付差额资金,不存在重复拨款的问题(见附件3)。2015年计划里程23.573公里(县道9.93公里、乡道7.5公里、村道6.143公里),实际完成23.573公里(县道9.93公里、乡道7.5公里、村道6.143公里),其中安平镇双龙村、七星街镇峡山村c757线1.4公里(另0.504公里新建)、香炉山村乡道、三角村县道0.2公里(1.247公里新建)、渡头塘镇新桥村县道(“十一五”为乡道,“十二五”升级为县道)、荷塘镇左湾村县道(提前实施路面宽5米)均为“十一五”末提前实施,2015年下达计划后按新的县道、乡道建设标准加宽。七星街镇峡山村cm03线1.048公里实际轨迹属相邻村红联村,由红联村负责实施。伏口镇梅湾村乡道计划由峡口村实施(“十一五”峡口村乡道计划由梅湾实施)。
五、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1、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严格按《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执行,由涟源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参与单位有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项目所在乡镇、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投标项目)。长度采用gps技术测量,厚度、强度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参加验收人员及单位都在《一般农村公路路基工程验收鉴定书》、《一般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盖章(见附件4),不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
2、资金拨付:项目完工验收后,由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涟源市农村公路拨款表》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填报请款表经相关单位及领导签字后统一办理所属项目补助资金(公开招投标项目由中标单位请款直接支付),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或承包方。对验收鉴定书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及施工方整改,在未整改到位前只付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如七星街镇菜花村2016年提质改造工程因存在路面麻面、抗折强度检测不合格,只拨付了8.5万元/公里补助资金到乡镇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国省补助资金18万元/公里)。至于举报人所提农路局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农路局领导、镇公路管理站领导、村领导和施工方共同瓜分剩余资金之说,纯属是不实之词。并且2013-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实施与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已经市审计局专项审计,省、娄底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市纪委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多次检查。
特此公告,并真诚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附件1:2014、2015年通畅工程计划公示资料
(网络公示截图、办公区公示照片、现场公示照片)
附件2:这源市农村公路拨款表[2014通畅]、[2015通畅]
附件3:质保金拨付表
附件4:一般农村公路路面工程交(竣)工验收表
涟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5日
2018-01-04 2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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