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体教局领导:
您们好!
我是朗溪乡朗溪村一位普通学生的家长,现就朗溪乡小学要求学生参加加强班提出几点建议:1、现不是提倡减轻学生负担,学生本来在学校里课内外作业就很多,现有提出要求学生参加晚饭后参加音乐、书法、美术、舞蹈等,这是减轻学生负担,还是增加学生负担?2、学校课程表中的音乐、美术、体育是干吗用的?3、现国家实行两免一补,的确减轻学生负担,但现突然来个参加加强班交个300元钱,这是局领导的决定,还是学校校长的意思?
请给学生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请学校把教学质量及学生安全问题搞好点,前几天有4,5个学生被狗咬了,不要一心只要钱
关于《请永顺县朗溪乡小学为学生减轻一点负担吧!》的情况答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3月14日,我局接到收到《请永顺县朗溪乡小学为学生减轻一点负担吧!》帖文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局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倡学生减负
朗溪小学根据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举办了少年宫,并在坚持四大原则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即:公益性原则、自愿性原则、基础性原则、普及性原则。学校少年宫目前有舞蹈社、美术社、书法社、土家溜子社等四个社团,分别由具有特长的志愿者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义务培训。
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少年宫兴趣社团,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哪一种社团,其目的和初衷是满足农村学校学生学习特长的需求,更好的推行素质教育,一切基于学生的志愿,同样可以不参加,所以不存在“增加学生负担”一说。
二、关于学习课程开设
少年宫兴趣社团的举办是为了满足有此方面特长学习需求的学生,而学校课程中本身的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是为了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一目的开设。虽然都是开设课程,但两方面具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为了满足部分学生的学习需求,后者是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
三、关于该校少年宫“收费”300元。
开学初,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通报了本期免费开设兴趣活动社团的意见,要求本校有特长的教师们踊跃报名参加公益培训,推荐有特长的校外有资质的爱心人士作为志愿者来校培训指导。严格规定培训教师和志愿者不得收费,学生自行购买相关的培训所需要的用具(颜料、笔、纸张、书籍、舞蹈鞋和服装等)。
后经核实,因为朗溪乡地处偏僻,距永顺县城102公里,搭乘客车中途需要转车,一趟大约需要近4小时的时间。来去两趟极为不便,且车费需84元。培训学生大都为农村留守儿童,在家照看孩子的均是爷爷奶奶一辈,不知晓网购途径。培训学生监护人表示,自己进城购买相关培训的所需用品,有很多不便:车费昂贵不划算;花费时间太长,而营运车辆又少;到县城也不知道何处购买;就算知道地方也难以买到合适的;跳舞的服装若样式颜色不一,影响美观等等。
故有少数监护人一致要求教师代买,预交了一些代购金(100元—300元不等),托教师保管,待周末(3月17、18日)放假去县城去看好商品后,多退少补。
至于一网民在红网上“百姓呼声”的栏目处所说的学校开办艺术“加强班”收取培训费,与事实不符。教师出于方便家长,帮助家长,拿了代购款计划周末去给学生统一购买培训用品。既使如此,学校得知被举报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处理,对教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各班班主任马上通知家长取回所存费用。3月14日下午放学后,老师将代收的学生购物款项悉数退回到家长手中,家长自行购买培训所需的用品。
永顺县教体局
2018年3月27日
这都回答都是包癖下级,难道学什么特长交的钱都一样吗?
2018-03-13 11: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