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政法委书记您好!
我叫石明富,是吉首市马劲坳镇上坪村村民,联系电话:15107499805,我于2018年3月2日在湖南红网向您反映过题为《吉首市上坪村向省政法委领导反映一桩冤案》的相关问题,得到了您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并责令吉首市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得到了吉首市法院龚香法官的热情接待,认真的查看了我提供的相关材料,并认为存在冤假错案误判的可能,但由于此案最终判决是在中院,市院无权受理,龚香法官叫我到州检察院提出抗诉,继而我到州检察院进行抗诉,州检察院又叫去找州法院,我到州法院后,又叫我去找州检察院,两家机关互相推诿踢皮球,由于两家部门冷漠的工作态度和极不负责的工作作风,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助与无耐,让我看不到一点点黑暗过后黎明到来的曙光。
今天,我们的国家干部依然存在懒政和不作为的现象,中央领导曾经说过:“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这不仅仅是一句空话,中央领导都能亲临一线深入到农村去调研,了解体察老百姓的苦与乐,为什么现今我们的国家干部就不能认真的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呢!如果说我是在无理取闹,但也要认真的了解或调阅当年的卷宗过后,再作出回复吧!而不应该把我当作皮球来踢,更让我意想不到是面对我的更是一张张冷漠的面孔和不屑一顾的态度。试问一下,我们国家干部的权力和地位是谁赋予的?这并不仅仅是单凭自己的个人能力和努力而得来,而是靠全国千千万万人民赋予的权力和地位。如果说:“要是没有了我们这些老百姓,还要你们这些国家干部做什么”?你们还会有今天的权力和地位吗?一切将无从谈起!再者说,你们今天拿的国家俸禄又是谁给你们发的呢!都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纳税而得来,古人说:“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而今我们的国家干部又是怎么做的呢!又从何体现人民干部为人民呢!人民当家做主呢!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呢!!!!!!
最后,恳求省政法委书记您在百忙之中责令我州相关机构为我重审此案,为民伸张公平正义,我将叩谢您的恩情厚意。
此致!
申诉人:石明富
2018年4月11日
关于对村组级公路强占村民宅基地、损害房屋财产等不予赔偿的投诉投诉人:彭清斌,男,土家族,44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人,住龙山县里耶镇长春村二组。联系电话:150*****481加微信更详细,有图片,视频被投诉人:龙山县里耶镇长春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该村村长被投诉人:龙山县里耶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该镇镇长被投诉人:龙山县发改局负责人:彭明奎投诉请求:一、依法赔偿因修建组级公路强占投诉人宅基地造成投诉人各项损失(包括损坏投诉人煤、灶、三棵枣子树、公路浸水腐蚀房屋及信访一年多的车旅、食宿和因此给投诉人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18万元整;二、退还强占的基地并恢复排水沟通畅。事实与理由:投诉人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长春村二组村民。在本村有房屋一栋三间(包括房屋前院坝、菜园地、猪圈),宅基地占地面积约350个平方米。因为家里底子薄,投诉人想通过外出打工努力攒钱几年,再回老家发展珍稀食用菌种植,把旧房拆除重新改造,屋下层种菌子,屋前建高标准(立体层架式)菇房等。然而,在我美好的规划即将准备实施之际,我的计划蓝图却被眼前无情的现实残忍的毁灭掉。2016年上半年,龙山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彭明奎(本人邻居)、村书记(现已卸任)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强占了我家猪圈、院坝、菜地约二百多个平方修路。在修路的同时,他们挖毁了我家屋檐排水沟,把我原用于栽培食用菌留下的灭菌锅灶、煤、宅基地边上的三棵枣子树等物均掩埋于泥土下,还人为的抬高了公路路,造成我家房屋地势低于公路,雨天公路上大量雨水排泄进我家房屋,加上我家屋檐排水沟被修公路堵塞,致使雨水大量积攒在我家房屋地基上,天长日久,木房屋基、板壁严重受潮、腐烂,挖机在我屋檐下作业碰坏房屋。房屋成为危房。由于彭明奎家围墙造成我家屋后公路转弯陡坡、驾驶机动车的视线成为盲区,且公路行驶的机动车还从我家屋檐底下通过,新修的公路环绕我家房屋,对我家房屋、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因为修路强占了我家二百余个平方的宅基地,导致我家宅基地面积减少一多半,致使我根本无法按原计划重建房屋。由于我在村里势单力薄、无依无靠且身体残疾,常受村民的冷嘲热讽和欺负。此次修路强占我家宅基地就是最为直接的印证。此次修路,借名为我们二组修桔园路,实为是某些人借名修私家路、方便路。钱有势有权,能活动到钱修路如何借名我们弱势群体无权干涉,而这些借名修路的人却为了一己私利,在修路过程中千方百计算计他人,为己谋利,借机利用工程挖机给自家通私家公路、拆除快垮的危房、拓宽自家屋场地等有事实可查。为不占自家土地,他们巧妙安排公路线路,别人家通路仅占个一、二十平方米,抹角、填坑、堡坎、挖山或靠边屋前过,而从我家近三百五十余平米平整的一块宅基地三角形中间穿过,占去我家三分之二的宅基地导致我今后建房面积减少,并且以后翻修、翻建了坡徒、急弯、视线盲区对我家房屋财产及人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居住提心吊胆。且修路造成我家房屋成低洼地,今后重建房屋增高基脚还得多花2万多元的冤枉钱。综上,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均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而长春村及当地政府和彭明奎在修组级公路时却强占村民宅基地、损毁村民合法财产。因修路涉及到当地政府及发改委负责人彭明奎,投诉人向当地镇政府、县政府、州政府及省政府多次投诉,但均被层层推诿,至今未得到解决。因宅基地面积减少,利益受到严重损失,被迫无奈,只得向上级政府部门投诉。请求领导派人调查、核实并及时予以解决,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谢。此致投诉人:彭清斌2018年4月13曰
第一评论人手机号,150*****481加微信,让社会公众作裁判。里有图片,视频,
2018-04-11 18: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