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南北镇红耀村2015年省下拨每户五万元搬迁补助专项资金下发到县里了就一直没发给百姓,2017年百姓从镇到县再到市政府都诉求了,可结果没有合理答复,现在百姓诉求红网和经视电台望能帮我们实事实地调查解决,农民想有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
关于红网调查函-红调字〔2017〕0780反映问题的回复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根据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调查函(红调字〔2017〕07080)反映:“我县南北镇金河红耀地灾点(原红耀村)农户未得到地灾搬迁款。”接到此调查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金河村红耀地质灾害点于2015年发现有山体滑坡现象,南北镇政府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申报,经县国土资源局和403队技术人员现场察勘并出具相关认定报告,确定该处地灾点极有可能再次出现垮塌。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对该处隐患点范围内所涉及到搬迁避让的农户进行摸底并上报,经上级部门核准,依据湘财建指〔2015〕205号文件、石政〔2015〕39号文件精神要求,最终确定将该处24户农户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按每户5万元的标准执行,搬离地灾点。截至目前,其中21户已实施了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并进行了搬迁避让,另外3户没有搬迁意愿,一直未能完成搬迁避让、拆旧复垦等工作。
针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一事,经向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及项目办领导请示汇报,省厅领导给出的答复是: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危房改造补贴能否同时享受,由县政府决定。经向县扶贫办和南北镇政府咨询了解我县的扶贫政策,我县明确要求:考虑到需搬迁安置的户口众多,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极其有限,且易地安置点的场地平整及水电路的配套也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危房改造补贴三者每个户只能享受其一,而不得同时重复享受。因此,上述南北镇金河村21户居民已按最高标准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故不能再重复享受地灾搬迁避让补助和危房改造补助。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2017-12-14 01:14:31
